去年我從墾丁回來,第二天掉了N70
我去玩的照片都放裡面
我一氣之下就拿著手機外盒去警察局
因為上面有IMEI碼
跟警察說明情況後
我就跑去旁邊做筆錄,而那個警察人也不錯
筆錄做完後就要我回家等消息
當然,我報的案是遺失
我在等待消息的時候也去網路看類似的消息
不少人都說警察大概三個月左右就會找回來
結果,我等了三個月整
一度以為被警察吃案
心灰意冷下跑去買N95
更扯的來了,買了N95不到一個禮拜
警察就打來說找到了=_="
我真的覺得原來警察也是會做事的XDDDD
PS:可惜當我去縣警局偵查隊要拿回手機的時候
發現我的記憶卡被拔走
而警察當時也勸我說不要告他
我看看對方的筆錄
未滿18
我也只要求警察通知對方環我記憶卡
結果對方來個相應不理,還說撿到我手機就沒記憶卡
鄉親阿,你們說有這道理嗎?撿的到手機阿裡面記憶卡消失= =?
阿我手機重要的也只有裡面的照片跟簡訊
本來想說改筆錄內容說要告他
結果還是算了
過了一個多月
我收到一份法院公文
內容是對方被告了=_="
原來警察還是以侵佔罪移送,對方被判嚴加管教
各位,手機要是不見,一定要記得去警察局報案唷
還有手機盒子千萬別丟
只要對方有用你手機插上SIM卡
他就等著吃牢飯囉XDDDD
到底是要找普通警察還是電信警察處理?
之前家人手機在台北弄丟,
台北警察局的員警說要有盒上的編碼才能協尋,
要我們回家(回台中)找到盒子後再去家裡附近的警察局報案即可。
回台中後找到了盒子並去了警察局,
填了一堆表單並耗了幾個小時(員警電腦打字很慢),
警察卻說使用手機盒上的編號尋找手機是電信警察處理的。
剛好電信警察局就在附近,
當時大概午夜12點多。(已經在警察局耗了近三個小時.. .. ..)
跟電信警察述說事情經過後,
他們卻說電信警察的工作是查緝地下電台,
協尋手機是普通警察的職責.. .. ..
我們只好再回去剛剛那間警察局。
就這樣浪費了四個小時左右,
填了甚麼三聯單和一堆的單子,
還不時看到過重的員警們嬉鬧、吃泡麵、聊天,
然後手機盒上的編號還是沒半個人鳥,
也就是說,
如果有人撿到並交回警察局才會通知我們,
警察並不會主動尋找。
(原來浪費那個多的時間只是為了「報遺失」!)
最後那位打字慢到靠x的警察還說:
「放心啦!你們在台北掉的,如果台北有人撿到也會通知你們。」
這就是浪費四小時換來的結論嗎?
我x你x個x咧!
(想當然爾,過了半年還是沒人撿到並交給警察局.. .. .. Orz)
Wealth is of the heart and mind, not the po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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