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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vers 04/11/2010 - 11/11/2010
目前至今已經十二月份了,還是沒有收到
致電至台灣APPLE客服,得到的結果是需要我提供香港朋友的地址做補寄,再請朋友帶回!
客服告知這網路上有人收到BUMPER他們不便發表言論,她說是媒體誤導消費者可以在香港
申請,然後寄到台灣來。於是有請高嘉瑜議員幫忙確認,最後得到高議員回覆"我們會再看看
是否是普遍的情況,若有多數網友都沒收到保護套我們會再向蘋果公司要求。"其實大多數的
朋友應該已經在中華、遠傳或台灣大申請了吧!所以會去香港申請的人,至目前看來畢竟是少
數吧!我看這個BUMPER應該是沒有下文了!唉~




小弟是在約在十月底的時候看到版上大大的介紹透過申請程式由香港申請Bumper
但是在申請之後隔了約兩三天,電信三雄便開放台灣使用者申請Bumper了
於是小弟很傻很天真的把香港的申請取消,取消時小弟還特別註明「改向其他地區購買」
然後再去神腦填單子,沒想到這是惡夢的開始。
結果過了一個禮拜,都沒下文,經小弟詢問,才發現被蘋果退件
想當然爾,小弟馬上打蘋果的客服專線,
蘋果的客服給小弟的回答竟然是:
「一個手機只能申請一個,因為香港這邊已經申請過,所以沒辦法再申請」
小弟當然是跟蘋果客服反應我已經取消訂單,而且也表示向其他地區購買,怎麼會有重複申請的狀況?
蘋果的客服竟然答覆我:
「取消視同放棄」
當下小弟一股火就冒上來,馬上跟客服反應,我取消時都加註「改向其他地區購買」了,而且申請時你們也沒說「取消視同放棄」,我哪來放棄的意思?經過一再地溝通,蘋果客服最後只能答應我幫我回復訂單,但是一樣的問題「請給我香港的地址」(裝肖維,就跟你說我要改由台灣申請了,你還要我提供香港地址?)
是的,各位朋友,如果你沒收到,就不用再打去了,因為不管你怎麼跟他講,他只會告訴你「請給我香港的地址」。
正確的作法是,趕快找你在台灣地區的申請單位,例如找神腦,就請神腦去跟台灣蘋果交涉,並且提出取消證明,讓蘋果瞭解「有遵守一機一Bumper」原則,只是要轉換地區申請,這樣就會有機會拿到台灣的Bumper,而小弟也透過神腦的幫助,最後拿到了Bumper,雖然不能選樣式,但是有總比沒有好。其實這過程最詭異的是,為什麼取消訂單,在未跟消費者充分說明的情況下,會被視為放棄,以及為什麼不能同步做到取消後,回復為未申請的狀態?
另外,為什麼是找神腦等申請單位?因為在台灣,所有的IPhone都是由電信商負責,台灣蘋果是不負責處理IPhone的問題的,各位能夠想像嗎,這麼大的一間公司,當你打電話過去詢問可以找何人處理或幫忙,竟然連一個對口單位都沒有。所有的問題都要你去找電信商。簡單說,一般消費者是沒法跟蘋果對話的,只有這些電信商才跟蘋果有對口單位。老實說,IPhone是一隻好手機,但是這樣的服務心態,說真的…讓小弟感觸很深啦!
以上的方法,提供給各位朋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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