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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瑕疵不能換貨?

已經請法院的朋友幫忙了 感謝各位的建議 可能要訴訟到法院上了

Zaixar wrote:
已經請法院的朋友幫...(恕刪)

告的贏 請來信告知 (哈哈哈哈

Zaixar wrote:
已經請法院的朋友幫...(恕刪)


為了一個入塵要跑法院也真厲害

就算換了新機,輸的還是你

你要花時間跑法院,大公司都會有法務部門


不就只是手機而已

我的IPHONE6拿到就發現靜音的快速切換鍵會亂跳

螢幕也一個入塵

但是使用不影響

用了兩年了,還是爽爽用


說那麼多,你爽就好,反正不是我

藍色水滴 wrote:
為了一個入塵要跑法...(恕刪)


因為前面有好幾個給他心靈加持的人
但那是他的權益無誤!
我比較想知道如果燦坤輸了會多賠一台嗎?
不然還是只拿到一台全新機
花一大堆時間成本跑法院有沒有比較划算
多拿一台才有賺啊!
賣方 可能主張 消費者現場查驗無異議 故無法判定是人損還是瑕疵 假如現金交易 買方付錢離開後 賣方主張買方剛付的鈔票少一張 試問剛當面點清 事後還能說什麼 過個1分鐘就不行了 銀貨兩訖就是這個意思 希望版主訴訟順利 有時候商人自己定的規章 並不符合現有法律 一切還是以國家律法為判斷基準 只是買東西真的要明確 確認東西無誤 才離開
我最近也碰到新機表面玻璃有波浪現象,
也正在跟蘋果交涉當中,
反正要他們很阿莎力換新機不容易,
但就像樓上說的,
要不你就摸摸鼻子吞下去,
要不就是一直亂他,不停投訴,
我就是不舒服,選擇陪他慢慢玩...
我懂你的感受 雖然對於瑕疵無感的人來說就是無感 但這種昂貴的物品 遇到像我們這樣完美注意的人真的會窒息 通常遇到換貨困難的 真的會氣死! 我有看到你好像有PO一篇文章就是講螢幕的對吧!? 我覺得有瑕疵就不應該請消費者來吸收 更何況是當下無法辨識的瑕疵 更不能接受!
釣魚台台長 wrote:
我最近也碰到新機表...(恕刪)

Zaixar wrote:
已經請法院的朋友幫...(恕刪)



依消保法第49條、第50條、第53條規定,消費訴訟亦得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保護官提起。由消費者保護團體提起時,並應委任律師代理訴訟。依此規定,對消費者訴訟上之地位及能力均有大幅之提昇,期以保護消費者權益。
消費者若自行提起一般訴訟時,須負擔裁判費用,若委任律師進行訴訟時,更須自行負擔律師費用。

相關知識讓你知道一下
所以記得先找消保官
不然你要付出的代價~一定會高於手機本身的價值
可請訴訟輔導員 是不用錢的
Zaixar wrote:
已經請法院的朋友幫...(恕刪)
請教一下,"螢幕也一個入塵"會影響拍照嗎? TKS~

藍色水滴 wrote:
為了一個入塵要跑法...(恕刪)
K3_K6_MG-1.8-4G93_A32_CP2_E87_F31_M3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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