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仲彥 wrote:
轉述
NCC發言人魏學文昨(31)日表示,NCC正研議,原訂今、明年陸續到期的2G執照,除了打算延照至2017年6月之外,NCC正研擬透過換照允許既有經營2G服務的電信三雄,在取得900/1800MHz的4G頻譜時,提早將2G執照更換為可以立即發展4G服務的行動寬頻業務執照。
如此一來,原本必須等到2017年6月才能更換4G執照的電信三雄,2014年元月即可換發4G執照並著手4G網路建設,台灣4G服務可望因此提早自2014年底商轉。
個人非常不贊成今年底就要廢除 2G 頻率


1. 不用廢除 2G 頻率,4G 一樣可以開台。 (當然部份業者的4G頻寬會受限)
2. 2017年6月屆時相信各家的4G基地台建設應都已達範圍廣、訊號強的實用程度,那時再來廢除 2G 頻率就不會有「只為了都會精華區的極少數4G用戶,竟強迫 廣大的2G手機用戶 要自己花錢換用3G手機」的疑慮。
3. 2017年6月屆時相信 4G+3G 的雙卡手機應已問世且廣用,當然稱霸已久的 3G+2G / 2G+2G 雙卡手機也就功成身退,那時再來廢除 2G 頻率就不會有「只為了都會精華區的極少數4G用戶,竟強迫 廣大的3G+2G/2G+2G雙卡手機用戶 無法再享用一機雙卡功能,且自己要花錢再買一支/兩支3G手機變身為累贅的雙槍俠」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