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呢,手機不用的時候還是收好放身上,不必特地放桌上告訴人家你用哪款手機。我國距離路不拾遺的境界還差的遠呢!頂多偶爾有拾金不昧的好人,但比例上還是偷拐搶騙的壞人多,所以要養成財物不露白的習慣呀!貧富差距越大這種撿到不還的情形會越多喔!
版主的案例竊盜是不成立的,但是該名男子侵佔罪是成立的而且是公訴罪,警方一受理此案時該名拿走iPhone的男子就是當然的嫌疑人,警方找到此人時會通知版主而且必須要出庭!若是我遺失iPhone也是一樣上來求助,甚至於任何想的到的網路平台都PO文,其中有兩個訴求 :第一個,希望找回失物。第二個,決不姑息養奸,不是自己的物品絕不巧取、不強佔,不要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