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zzyCat wrote:民法 364條買賣之...(恕刪) 這就是台灣消費者不重視自己基本權益的下場,法律都有相關法規保護消費者了,你自己不用,能怪誰?法律是保護懂的利用的人.雖然神腦在購買前就開宗明義的告訴你:我就是吃定你但又如何?難道買了有瑕玼的iphone後,你真的要遵行那違背法律規定的"店規"嗎?別鬧了~~在另一篇中有人提到,不是聲音大就會贏的,但聲音小,99.9%會輸.
deki wrote:我今天在漢中街店買i...(恕刪) 賣東西臭屁到無視中華民國消保法相關規定上面那句話你應該要去跟APPLE說才對你既然無法接受apple保固,那你幹嘛還要買買了就不要罵,要罵就不要買,沒人強迫你買
kenny01199 wrote:那請問到最後你有買嗎...(恕刪) 謝謝你的關心,我真是一點也不想買!我想如果蘋果還是持續這麼高姿態,我永遠也不會買。我只是看我自己的同胞,這樣被蘋果欺負,感覺很心疼罷了。最心痛的還是有一堆擁護者,跳出來幫無良外商講話,話說smartphone這種東西,很難在當場判定有無故障,每一種設定、每一種程式都試過就保證沒問題?況且當場環境不對、空調不對、椅子不舒服、聲音太吵雜...,我就是沒辦法好好試,為何不能讓我帶回家好好試?這樣真的很不重視消費者!
FuzzyCat wrote:民法 364條買賣之物,僅指定種類者,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即時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出賣人就前項另行交付之物,仍負擔保責任。我比較好奇 出這麼多包 沒有人用這條來申訴嗎? 這條是要申訴什麼種類之債得另行請求交付無瑕疵之物良品/整新品不就是所謂的無瑕疵之物,難不成你以為一定要新品?
兔丸 wrote:剛剛收到中華電信預購...(恕刪)一旦拆封則除了產品本身故障或瑕疵符合保固服務外,皆不可要求退換貨或退款,請您特別注意。 光第一點後半段就跟摟主說得不同吧?如果產品本身故障或瑕疵符合保固服務,就可以要求退換呀?
我的看法跟AD&MAC新手一樣: 如果產品本身故障或瑕疵符合保固服務,就可以要求退換呀?而且我去的那家神腦, 取機前先刷卡, 取機時說七天內有問題可換新,等到真正拿過去, 已經翻臉不認人, 店長還出來嗆聲影射說我們是人為造成的,跟神腦客服反應, 又鬼打牆說要跟門市確認, 確認完馬上說詞一面倒向門市,啊我們消費者都是說謊就對了, 一整個就是無言...不知道水果日報會不會針對這個主題來報導...如果今天神腦配合的不是中華電信, 我真不知道還有甚麼本錢高傲成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