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amit wrote:請問為何一樣是中華神腦,但有的人卻說沒有所謂七天內換新的優質服務?
今天去神腦取貨~
小姐很明確的說~若機子帶回家發現問題
七天內代收據及完整盒裝都可以更換新品
你去的那家店實在是~
不過說實在的
apple iphone在台灣對瑕疵品的處理(可能是該電信與apple的簽約或合約)
但不管他們怎麼去簽~在台灣還是要服從台灣的法律吧~
而且
就好比比iphone更貴的電子產品~像DSLR(動輒也五六萬以上)
人家七天內非人為因素~有問題還不是照樣換全新給客人~連水貨商都可以做到包換新機的程度了~
不到三萬的iphone4做不到??

還是現場檢測出來!!及網購七天內瑕疵品!!
(有太多case見證canon 及 nikon 中高階機身及大三元鏡頭~動輒5萬以上~水貨商都給換新品了~apple公司貨不給換~完全說不過去~一隻手機才多少錢~)
APPLE對IPHONE的這點~電信業者~若是這樣子處理~
實在是不夠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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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很好奇~像是網購的七天鑑賞期
到底是apple跟電信業者的合約比較大~還是中華民國的法律比較大

記得~法律之上~應該就是憲法了
APPLE&電信業者合約 大於 台灣法律??
那APPLE & 電信業者合約 跟 台灣憲法 孰輕孰重??

有沒有懂法律~或法律界的朋友~可以說明一下嗎?
(網購七天鑑賞期內~到底能否退貨iphone或更換全新品iphone??

若台灣法律對apple產品無效~
是否有多的條文註解此法對apple任何商品不在範圍之內~或是不具任何效力
立委諸公們~能不能保證台灣法律對apple產品有生效力~??
台灣法律若管不了apple產品~那乾脆不得讓apple在台灣正式上市
要買水貨品管自負~
我不相信沒有任何官員沒用過apple的東西~沒遇過任何apple產品的瑕疵品
很好奇這些官員立委遇到會怎麼處理??
現在01神壇都不用正名了? 一堆神來神去的文章不管~雙重標準!不曾認真~所以不會輸
shadow wrote:
不知道電信業者都怎麼...(恕刪)
今天下午台哥大的客服小姐打來說要確認訂單準備馬上出貨~
我也有跟他們講這些
他們就推說這是公司跟apple的簽約
我當下就很不高興
說了一大堆上上樓說的話
的確
我不管他們怎麼簽約
今天是民主國家
不是專制國家
難道兩家公司企業的合約 可以 駕馭 台灣的法律??台灣的民意??(台灣民意選出的民意代表通過的法令條文)
難不成兩家公司企業的合約跟憲法一樣大??!!
兩家公司企業的合約效力 > 台灣的法律=台灣民意選出的民意代表通過的法令條文=台灣的民意 ?
=> 兩家公司企業的合約效力 > 台灣的民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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