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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基亞控告蘋果侵犯10項專利

SBAAK wrote:
別一堆外行的看熱鬧啊.......
..............
部分 :
主管法律與智慧財產事務的Nokia副總Ilkka Rahnasto說:「行動產業的基本原則是,在標準建立的過程中,貢獻技術開發成果的公司,創造了智慧財產,其他業者需要提供補償。...(恕刪)


這句話是重點,
也就是目前專利獲利的一種模式,
由幾家大廠共同推定一個共用的協定,
你如果要使用這個協定下的規格,
你就必須要繳納權利金。

這也是為什麼DVD燒錄片會區分+R和-R了,
簡單來說就是我不爽給你們獨賺,
所以我自己另外弄一個規格,
但是不論是+R或-R的規格,
廠商每製造一片燒錄片,
其中有一部份的成本,
就是必須要付給這些規格制定組織或公司的錢。

NOKIA的確在手機技術上是很多規格的制定者,
想要完全避開他們的專利,
非常的困難,
除非你強大到可以自己重新弄一套規格出來,
不過這又牽涉到系統業者願不願意陪你撩落去的問題....
SBAAK wrote:
別一堆外行的看熱鬧啊...(恕刪)


聲名稿當然要這樣寫...

不然難道Nokia要跟你說:"其實我就是要Apple公開iPhone的專利文件,告他我才看得到阿"

國外很愛用智財興訟手段去攻擊對手

1.在法庭上,要公開其產品的專利文件讓雙方律師及技術人員過目(不然怎麼知道有沒有侵權)
2.藉興訟手段,分散對手資源與研發能量
3.將對手汙名化
4.使消費者對被告公司產品產生疑慮,或使被告公司產品無法順利銷售
(HP告Acer要美國全面下架Acer的電腦)


這就是企業策略的一環
唉!又來了~
就跟之前AMD告intel一樣~
不過...說真的,蘋果確實有侵犯別人阿只是...要看nokia高不高興

蘋果之前還侵犯「亦龍」的螢幕著作....結果...也被告~
一山還有一高,雞蛋還有雞蛋糕...!!!
gacow wrote:
純商業手法!ipho...(恕刪)

不然"諾基亞"養那麼多法務部的幹嘛
NOKIA真的是很白癡,蘋果根本沒有侵權。
你看iPhone收訊那麼差,通話品質也普通,3G模式這麼不穩定。
就知道iPhone所使用的通訊技術應該是第3廠的,不是Apple可以掌握的部分。
要說侵權,也是提供技術的第3廠,而不是蘋果。
CACADIDI wrote:
靠!山寨機大家罵的要...(恕刪)

因為告山寨機沒錢賺
maei wrote:
你看iPhone收訊那麼差,通話品質也普通,3G模式這麼不穩定。
就知道iPhone所使用的通訊技術應該是第3廠的,不是Apple可以掌握的部分。...(恕刪)


哈哈~還真的哩!

iPhone 3Gs是我用過的手機當中最容易斷線的一支。上網斷還不打緊,偏偏還有通話中斷線的...
爸爸買不起 wrote:
還好IPHONE沒有按鍵...(恕刪)


這句夠冷
很有梗
權利金並不一定要真金白銀拿出來的,透過技術專利交換,同樣可以解決問題...........
picnic wrote:
支持蘋果, 支持山寨...(恕刪)


中肯!因為山寨機真的越來越進步了!
Wifi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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