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高中生能有這種想法,很不簡單

看來你爸媽教得好

先不論手機怎麼來的
智慧財產權、使用者付費這些觀念在台灣依然不算普及
不要說APP,音樂,電影,甚至譜和書
許多人都是能盜就盜
就如板大所說,難怪軟體業一直都沒什麼建設
幹嘛花錢買?下載就有啦!
很多人都希望以最少花費得到最大利益
也難怪台灣人薪資長不起來

你這樣想,你老闆也這樣想
給你這樣的薪水,然後你最好給我做到死!
真的死了,再換下一個進來死,總會有人願意來的
試想,你是APP開發業者,開發了很好用的付費軟體
你滿心期望的希望以此行業為生
不巧,大家都去用盜版
請問你拿什麼吃?
試想,你是作曲家,好不容易譜了曠世巨作
你滿心期待可以出版大賺一筆
結果,大家都去影印,買盜版
請問你靠什麼生活?
試想,你好不容易出了一張很棒的專輯
你希望把你的音樂夢跟世人分享
也能以此過活好變成名副其實的“音樂人”
最後,你發現,上架的CD沒人買,盜版下載卻是高居榜首
你做何感想?
太多人都不懂得尊重“創作”
想當初,我一周也只有500元的生活費,扣掉往返車錢
所剩也不多,但我依然會把錢存起來買自己需要的CD
還有那昂貴的原版譜
真的買不起的,沒關係,我就不聽,不用
等我有錢了我再帶它回家
只是,現在還有多少人能做到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