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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小偷 偷我iphone4 附上超清晰正面影片 就是讓你紅

jellydadala wrote:
你可以將你的言論
去路上當面罵正在執勤的警察
看你會不會送法辦!!
至於你的心態我真的無言
都40幾歲的人了
那你就繼續討厭台灣警察到老
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
你家發生刑案
就去找成龍報案吧
他應該可以馬上幫你破案
所以也不要再傳私下訊息來打擾我!!

在公開論壇上、推論一下應該不用被關啦!

如果該人是達官貴人、個人猜測、應該沒事
又或者該人是地方角頭大哥(前有台中某角頭撞死婦人還來回開車碾過屍體的車禍案例可循)
警察被罵之後...按照前例應該也是鼻子摸了回去跟長官哭訴...(除非被爆料、不然不了了之)

倒是您、警察先生上班時間成天在掛在01又不願意出面幫忙是怎樣?
您不知道您領的薪水就是這些您認為討厭警察的小老百姓貢獻的嗎?
還有.....你可有想過、如果警察個個神勇又公正,今天會惹到人人厭嗎?

好警察我們會加油!
但無奈很難舉例出幾個值得加油的....
倒是貪贓枉法惹事生非的警察新聞三不五時就會在新聞媒體出現....
TVBS今日已經來本店家 採訪 老闆已出面說明
至於那些 認為我是老闆 認為我收贓貨 認為我自食惡果的人 我也懶的評價你們
搞不清楚事情經過 就在那評斷別人 只能說 哀
TVBS報導:

有人相機鏡頭被偷 拿到貴店銷贓 結果失主網路上找到你們拍賣他的鏡頭 也事先請你們保留不要賣出 結果你們

卻在失主到達貴店之前 把贓物賣出(用18000買進贓物 用40000賣出 賺很大)

或許 你們解釋 拿東西來賣的人 都有簽名蓋章 影印雙證件

(既然有資料 那個小偷也留有他的資料 身分證不是有地址嗎? 為何找不到人?)

(還是資料錯誤或是並非小偷本人的資料 如果是這樣 你們還收貨 就真的有問題)

可是重點是 失主確定那是他的鏡頭 也事先通知你們 貴店卻又故意賣出

事實是這樣沒錯吧

以上



以前種種 是因

你的手機丟了 是果 因果循環

你不是老闆 所以只有手機丟了 或許老闆的果尚未定論 不是不報 時機未到

偷東西的小偷希望能繩之以法 (以現在鬆散的民事賠償 就算抓到 手機也找不回來 也拿不到賠償的錢)

也希望貴店 做生意要更合乎良知




yenchia wrote:
大夥不要在對鄧大苛責了
必竟他也是受害者,
只是剛好在那店家,
後續的問題正在處理中,
謝謝各位網友幫我關切此案,
相機案就回歸我的那篇吧!!
我會把案情更新
...(恕刪)


贊在哪?.....我要按給y大

身為苦主還能看的這麼清...
相比那些可怕的道德連坐法的人..y大贊贊贊

真心希望你的相機可找到, 小偷都被抓

看到新聞...有點呆掉...

怎麼會有那麼好笑的事呀...

就因為一支iphone4...而讓老闆收贓貨的事情給爆光了...

就小弟粗淺的認知...像手機店在收二手手機時..大多會留下賣方的資料...

尤其是身份證...等等...

為何這家店的老闆卻只是留下手印呢....

而原照機擁有者..也己告知...這相機有可能是他的...

請老闆先不要賣...但老闆還是給他狠狠地賣了四萬元...(收一萬八...)

很想問一下....後來這位花了四萬元的老兄...

您的心裡有沒有很"x"呢...

得知買到贓貨後..而己老闆也只收一萬八....賣你四萬....

如果...是我的話..

我會拿去退貨...順便請警察伯伯和我一起去....

證明我是清白的...我不是故意買贓貨的啦...

禾申言舌 wrote:
在公開論壇上、推論一...(恕刪)


看你的回文就知道你應該完全不了解警察上班有多辛苦

我身邊剛好有同學是當警察的

班表通常7天一循環......

第一天:早上八點到下午四點,然後隔天凌晨四點到早上八點(警察的一天是八點到隔天八點)
第二天:下午四點到凌晨四點,中間有休息2小時
第三天:中午12點到晚上八點,然後凌晨四點到早上八點
第四天:下午四點到凌晨四點
第五天:中午12點到晚上12點
然後休假兩天

這樣的班,您覺得有可能在您的下班時間上網PO文嗎?

然後大概有人會開始覺得怎麼上班時數這麼長,沒錯!就是這麼長,因為臺灣警力嚴重不足,然後加班費(超過八小時的都算加班)我只能說少的很誇張orz,大概只比工讀生少,我一直覺得蠻不合理的,因為加班的薪水反而比原本的薪水少好多啊!然後不想加班還不行,難怪要弄得警力不足了,這樣才能省薪水啊!

如果不了解就不要亂批評,大多數的警察都很好,只是因為臺灣人喜歡看負面新聞,所以記者當然專報負面新聞,所以大多數人都以為看到的新聞都是一般狀況,也因為這樣變態的現狀,我已經很多年不太看新聞了orz
wdragon12 wrote:
看你的回文就知道你應該完全不了解警察上班有多辛苦
我身邊剛好有同學是當警察的

如果不了解就不要亂批評,大多數的警察都很好,只是因為臺灣人喜歡看負面新聞,所以記者當然專報負面新聞,所以大多數人都以為看到的新聞都是一般狀況,也因為這樣變態的現狀,我已經很多年不太看新聞了orz...(恕刪)
警察形象那麼差,絕對不是單純媒體報憂不報喜,而是老百姓親身報案後感受出來的。而且絕對不是只有一次不好,而是每次感受都非常差。台灣警察令產生惡劣的印象絕對不是一顆老鼠屎搞壞一鍋粥,而是整鍋粥都是濫的,加再多好的米下去,進去後一樣是變壞的。
說實在的 我實在搞不懂 為什麼一堆人都一直說 老闆收贓貨 員工手機被偷 是應該 是死好

那這樣說來 殺人犯的兒子 女兒 被人殺 被人性侵 就是應該 就是死好

這樣想法不對吧?!

還有人說 店裡"一位常客"是通緝犯 所以整家的東西都是贓貨 是黑店 來賣東西的都是小偷 是通緝犯

這樣不對吧... 通緝犯臉上會寫說 我是通緝犯 我的東西是贓貨 會嗎??

那照這個邏輯來說 當舖也都應該關起來 因為他們會提供小偷銷贓的管道 Y拍 露天也可以依照這個邏輯通通收一收!!

可以請大家就事論事嗎?? 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阿成5916 wrote:
TVBS報導: 有人...
用18000買進贓物 用40000賣出 賺很大(恕刪)

先不論店家收購時是否知道為 “贓物” ?
(廢話!除非賣家瘋了、傻了?這麼低價肯賣不是贓物是什麼?)

賣家肯以這種低於行情這麼大的價格賣出,店家也夠狠殺這麼低買進,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是怎麼回事,相信買、賣雙方也都心知肚明這是什麼樣的交易,
店家憑著有賣家的簽名蓋章 影印雙證件當擋箭牌?
搞不好也是內行人知道有 “好康” 的買家專跟店家買 “這種貨”?
所以要追回恐怕很難喔?



wdragon12 wrote:
然後大概有人會開始覺得怎麼上班時數這麼長,沒錯!就是這麼長

我認識的住院醫師....都超過您所謂的"怎麼這麼長"還多很多很多
轉眼就1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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