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chiu wrote:而不是責怪那個 以死明志的人. 確定是以死明志嗎?現代人似乎沒那麼高上的情操有的話他也不會玩三天,回來當做沒事情一樣我也覺得應該是被湮滅證據,不留活口,免得被發現是哪個公司偷的
markchiu wrote:查出事情的真相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如果隨便就帶過,下次這種事還會發生.......(恕刪) 大家都希望查出真相,可是真相還沒查出來,嫌疑人就自殺了,誰會料到他會做出這種親痛仇快的事!!我就不信郭台銘或是是富士康高層會下命令,要逼死孫先生!!社會上很多人,因為受不了失業造成的經濟壓力,或是感情失敗的情绪壓力,而選擇自殺,難道你們也要說他是被逼死的,有關係的人都要負責任??就算要負也是道義責任,而不是當兇手看待!!然後就被你們這些毫無證據,用一些在新聞、網路上聽到的消息,在加上自己豐富的想像力,標準的道聽塗說!!然後就大聲的指責,說是富士康故意逼嫌疑人自殺!!更佩服的是,連富士康該如何解釋,apple會如何處理,還都像寫劇本一樣寫出來??莫非你身兼鴻海跟apple的ceo ??樣機被偷去拆解,還不是大事??不用偷用推測的就可以了解,真那麼簡單,那apple還混什麼??年紀也不小了,不要靠自己想像就當成真理到處發表!! 還真是少年不是愁滋味 ~~~
markchiu wrote:從富士康偷到一台 i...(恕刪) 等你哪天是郭先生的時候再出來說長道短他搞丟了一台可能會讓你失去一竊的東西,難道不用調查,還要說幹的好你那麼講人權..那是台灣管理在中國~~錢比啥重要理性??拜託都那麼嚴重了還道德勸說嗎?大家都不是剛好在那個位置那些主管的壓力不是一般人可以了解的當你同情孫先生那誰來同情這些牽扯的員工
永恆光輝 wrote:大家都希望查出真相,...(恕刪) iphone都已經出到三代了, 四代也不會改太多, 只是一些小功能的加入,不會有大改版, 這不會像 第一代wii或iphone 剛發表一樣 那樣有爆炸性...遺失iphone是不可以發生的事,但事情還是發生了,沒有人會怪 郭台銘或事業處 負責人他們都不會管到這麼細的細節,接下來要做的就是補救的工作...問題是在跟這位員工有關的人及主管..有關的工作完全沒有做好,同事之間有人要自殺卻沒人發現, 事情的真相有時候只需要幾個跟他比較好的同事聊一下就會出來了他到底有沒有拿?有拿...開除或是原諒他...or沒拿...繼續查兇手怎麼會弄到毆打..搜索...調查的過程中有沒有尊重員工? 員工尊嚴跟公司利益都很重要沒錯,但做法是不是有點藐視人命的價值而且像這樣的樣機寄送應該都要由重要且認真負責的人來處理,為何沒有做好?主管的稽核機制呢?完全沒有.....從事前跟事後這些有關聯的管理階層所做的事情來看, 該廠主管應該被fired才對做法錯誤連連該負責的不是那位自殺的員工, 反而是管理不善的有關係的主管尤其嫌疑人自殺了.. 當然還是可以繼續查, 看foxconn要不要查而已.foxconn工廠所有出入口到處都有攝影機這種事只要抽絲剝繭還是會有一點眉目看foxconn想不想花費一點成本但有可能foxconn早就知道真相,只是不公布而已
根據最新報導,現在他的家人可以拿到$52,600美金補償,日後只要他的雙親還有一位活著,每年都還能再拿到$4,385美金的補償,我想問的是,富士康對每位自殺的員工都有相同的待遇嗎?還是因為國外的網站現在非常關注這則新聞,甚至發起投票,問美國人願意多花多少錢,來買美國制的iphone,使中國(大概不知是台灣公司)重視人權看了美國的網站,發現他們對於受害者都很同情。反而是台灣有些人會覺得商業利益大於一個人的生命...
看各位版友筆戰了那么久,突然發覺大家都沒發覺一個很關鍵的地方。大陸的司法資源是嚴重偏向于 有權/有錢 階層的,這個才是一切的亂源!各位一定都有一個看法,那就是孫同學為何不訴諸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清白,偏要選擇輕生一途,進而大家就會而為這家伙承壓能力太低,實在不值得多少同情。而實際的情況可能是,孫同學心知肚明,即使真的采取法律手段,大陸的司法公權只會偏向這些大企業(不管是臺企還是陸企)。因而要想洗清自己的冤屈,最有效的手段不是法律途徑,而是采取過激手段,如自殺/自焚, 進而喚起社會輿論的關注,才可能戰勝極度一面倒的大陸司法力量。所以司法權力在大陸,誠如鄉民們常常喊的,已經死了!各位應該慶幸,臺灣的司法機關,再怎么腐化,也還是比吃人的大陸公檢法要強的多!說到底,這個事和臺企陸企無關,什么企業在這種環境下經營,都可能發生類似的事情。所謂“橘生淮北而為桔",可嘆也我看討論素質高低的各位可以休矣,員工怎么樣,企業制度是要負責的。老百姓怎么處事,和社會的行政司法制度也有很大關系!如果不是大陸這種制度”官逼民反“,又怎么會有這么多的群體暴力事件發生呢!
lightmare wrote:看各位版友筆戰了那么...(恕刪) 這個我不同意,這個事情並沒有走上司法程序,這樣猜測只是臆斷,這個事情鬧上法庭,絕對是公司和當事人都有責任,以當時孫的狀態,即使是法院公平審判,恐怕他也是承擔不了我06年大學畢業的時候,挺多同學也有進富士康的,但是能堅持幾年的很少,原因是壓力太大,神經都是隨時緊繃的,我覺得這個才是促使孫自殺的主要原因,看他的經歷,雖然出生農家,但是一路都挺順的,遇到這個重大的事件,心理承受力還是不行關於他女朋友,其實不是他們跑出去玩很晚,實際上他們是異地戀,很長時間都沒見面,當時是他女朋友好不容易抽假來看他,結果是晚上的火車,兩個人沒有趕上最後一班公汽,所有早上才來晚了另外,這是一篇他的同事寫的文章,作者就提到,在富士康工作期間也曾有消極的想法,但是由於及時離開,才沒有走上那條路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631816.shtml
我想問的是,富士康對每位自殺的員工都有相同的待遇嗎?還是因為國外的網站現在非常關注這則新聞,甚至發起投票,問美國人願意多花多少錢,來買美國制的iphone,使中國(大概不知是台灣公司)重視人權看了美國的網站,發現他們對於受害者都很同情。反而是台灣有些人會覺得商業利益大於一個人的生命...--------------------------------------------------------------------------所以大家都要來打倒"萬惡的資本家",因為他們在這類事件中無論如何都是剝削勞動人民,侵犯人權甚至於生命的. 可是,如果遇上了危及國家,民族或黨的利益,不同陣線的敵人的人權生命都不算回事,一切以黨及國家為準則?這是自私,不是尊重生命人權. 生命人權不應是有條件的. 不分青紅皂白問自殺的員工都應有相同的待遇,或是看錢不問真相: 你看的是利益,不是真心關心生命人權. 你也沒資格利用美國人來扣臺灣人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