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nx3D wrote:
這篇還在啊 講幾句1...(恕刪)
公道,真是公道的言論,
我不是鴻海的員工,或股東,
但,員工過失,禮當受查,
自殺是最不智的做法,不值的啊。
markchiu wrote:
apple那邊只要好好解釋, 說明原委,我相信 apple能體諒的, 也許他們根本不在乎,少一台而已,在寄來一台!
就算有簽NDA法律文件,FOXCONN要做的就是查出真相,說明一下可能因為寄送過程發生差錯,以致數量不對
foxconn會補寄一台給apple並做好補救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並且也應保證調查事情的過程中不能用歐打成招或是汙辱的不正當手段,不會因此損害 apple 的形象與聲譽.
就算找不到那台遺失的iphone,把事情原委交代好,apple總不能因為少一台就停止代工合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