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sharepc wrote:話說如果有心要找回失主的話手機這種東西送回給派出所好像沒比較好之前的經驗他們應該會裝袋封存所以有人回電來找手機他們也沒辦法接 基本上,在現在這個社會如果我撿到一隻手機,為了保護自己,同時保障遺失者的權益我一定會送警察局,然後一切照民法規定走最沒有爭議...我相信失主若真的有心找回遺失物,透過您送警察局,尋獲機率一定大增(回撥電話找失主? 萬一對方誣賴說是你偷的? 還有其他東西也掉了?別自找麻煩吧~ 請專業的警察先生處理,不是很好?)民法規定,半年無人認領,東西就屬拾獲者的iPhone 要解鎖不可能,就看您如何把它轉變成殘值吧有超過民法規定的拾物法定酬金10%,也不錯囉~
ddrchang wrote:失物招領領回的東西都是有單據的喔。請問版大是否願意PO上來讓大家看一下,大家才能給妳意見。 ddrchang wrote:你這個公文,只是請你去領取你撿到的東西而已,並不能證明領取的是iphone 我是覺得不用講這麼多你應該覺得原PO是撿到手機想自用我猜到了嗎?
wessley wrote:不過,通常 apple 會跟你說,我找到失主了, 按樓主的說明,應該已經取得所有權,沒有所謂的失主了.所有權人可不可以請蘋果解除手機帳號的綁定,則不得而知.民法第807條(逾期未認領之遺失物之歸屬)遺失物自通知或最後招領之日起逾六個月,未經有受領權之人認領者,由拾得人取得其所有權。
那單據又沒寫招領的物品是甚麼誰知道你是拿甚麼破銅爛鐵去警局招領啊 ?一般物品送警局招領當然很合理手機螢幕上或待機畫面應該會有系統業者名稱我就撿到過台灣大哥大的手機拿到台哥大的直營門市說撿到手機請他們通知失主櫃台小姐甚麼也沒多問就說好如果真如你說撿到 iPhone也應該送系統業者處理才對警局又不是系統業者哪裡有辦法找到手機主人 ?警察也都很忙丟掉手機這種事又不會出人命當然丟到一邊有空再說現在半年多過去早就沒電了真的有心就送交 Apple 經銷點請他們處理如果存心據為己有那我說甚麼你也有理由推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