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 A wrote:
我是在電信商購買的啊 他是在燦坤
我是不知道NCC管不管得到經銷商這種手機行啦
覺得不合理就自己打給消保官爭啊
請網友在這邊卜卦有什麼用...(恕刪)
以下是擷取自燦坤"實體店面"的會員條款
“(三)甲方購買收受商品後,無法立即發現商品瑕疵,應於甲方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通知乙方,未於上述期限內通知者,視為承認所受領之商品,甲方喪失其瑕疵擔保請求權。惟甲方同意以該商品製造商或供應商鑑定為憑,如屬非可歸責於甲方之人為因素所致商品瑕疵之事實,乙方得於甲方交回瑕疵商品後,返還甲方所支付之價金,或更換等值或同種類之商品。”
所以話說回來啦,既然人家是這樣規定的
那我就不懂還有什麼好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