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契約(合約)不履行和解契約一如日常生活中常見之買賣、租賃、借貨等契約,也會有債務人不依約履行的題。此際,可以考慮先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催告履行,若對方仍置之不理,其屬於金錢方面的和解條件,還可以聲請法院發支付命令,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因你是屬於買賣不履行的有1.該產品序號出貨時經銷商並無檢查2.該產品送回保固時,因經銷商出貨時無檢查到,並無查證相關問題,直接打回票,並無盡到經銷商責任3.該產品只要經過IMEI碼查證後就水落石出,經銷商並沒有做到基本程序4.經銷商應以消費者立場保障消費者5.若發票等同於合約,該經銷商已經毀約(違約),你可以至購買當日開始計算到發現日期,要求一天賠償多少以上提供參考有其他網友有好的建議請隨意修改附註:基本上蘋果公司所要負責的只有組裝上並沒有仔細查驗蘋果公司已經提出和解,若上法院也會建議你跟蘋果和解所以這次的目標請針對經銷商下手
可先以損害賠償把apple與DE綁在一起談,APPLE或許也有連代責任。我覺得還是以合解為主,看誠意,上面很多人也提了見好就收。當然心有不干 可以私下找STUDIO A 幫你想對策,或許他能提出令你心動的點子,例如幫你連繫另一間頻果。
首先恭喜樓主為自己爭取到應有的權益我是你另一棟樓五十七樓的那位苦主 最終客服人員還是回覆我無法在保內維修我的手機...哈無法接受的理由有下列三點(一)F8R....處 撕開貼紙有看到六角形格子紋的不明膠水(授權維修中心人員有說明這是必需的檢驗程序)(二)圖片上的綠色是綠色油漆筆塗上去的 = =(三)1CA......處無法掃描出訊息這隻整新機是我10/16號自燦坤領回10/22號再次送修燦坤(手機仍在保固期內 保固到11/17)反應客回覆的最終判定結果就如上述....(其實跟10/29號高雄授權維修中心的人告訴我蘋果拒絕維修理差不多)這樣的羅生門 到底在哪個環節上出問題 其實很難舉證是消費者自己 授權維修中心 還是當初從新加坡寄來的整新品就有這樣的問題..........小弟大概半年或一年就會換手機 雖然一開始對發生這樣的事也感到氣憤和不解 但仔細想想只是一隻手機而已和必每天為了這樣的事煩心 所以我並沒有像你這麼認真的替自己的權益堅持到底...........樓主把自己遭遇的問題貼上來跟大家分享 其實主要也是想提醒各位板友有這樣的問題點發生但不管新機也好整新機也好 其實一般消費者真的無法知道機體內部狀況而發生爭議問題能不能獲得解決最終還是得看蘋果的決定既然蘋果願意提供給你一隻全新的手機 你原本被拒修的問題也不存在了 其實樓主問題已經獲得解決....最後附上我可愛的黃色5C裸體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