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個禮拜前遺失皮夾,二個禮拜之後警察親自拿來我家給我。不過為什麼是二個禮拜之後 ,我信用卡等都重辨了說,中間也沒任何電話,明明皮夾中有名片的。裏面有 17100元,撿到的人真的很感心。然後我親自再去警察局找遺失物承辨人想問他是誰撿到的想親自登門道謝。不過呢,基於個資法無法給我,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