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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電信價格」蘋果挨罰2千萬、繳了!

lfjadsflk wrote:
問題現在是這個「不合...(恕刪)


「如果有很多消費者想要你的產品,你自然有很大的籌碼去跟電信商談,談得攏就做談不爽不要做!
如果沒有消費者想要你的產品,你自然沒有籌碼去跟電信商談,談得攏就做談不爽不要做!」

你說的原則是對的

但不能限制終端售價
問題在這裏
這是很簡單的事
為何有人看不懂?

A電信願吃貨10萬支,蘋果給的價是每支10元
B電信願吃貨20萬支,蘋果給的價是每支9元
C電信願吃貨30萬支,蘋果給的價是每支8.8元。C不要。拉倒。

這完全合法

但蘋果不能限制A、B電信都只能賣15元/支。

以蘋果的強勢,如判決不合理,會去繳錢?
真是笑話!

當然如何規避,又能保持原來的條件
那是律師的事。
蘋果比你懂得千萬倍!


lfjadsflk wrote:
問題現在是這個「不合...(恕刪)


跟法院何干啊?

http://www.ftc.gov.tw/cgi-bin/search/getfile.cgi?act=download&db=decisionfilesearch&id=4818&t=DOC&uilang=&title=%A6%E6%ACF%B0%7C%A4%BD%A5%AD%A5%E6%A9%F6%A9e%AD%FB%B7%7C%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A4%BD%B3B%A6r%B2%C4000000%B8%B9&url=E%3a%5cftc2%5cuploadDecision%5cf6354fdf%2d0c27%2d470f%2da336%2d1e74c26a42e7%2epdf
有沒有人也在玩X-Plane 10!!!有沒有人也在玩X-Plane 10!!!有沒有人也在玩X-Plane 10!!!
hillside wrote:
供方要以什麼價格供應
是供方的自由
賣方要以多高的價格出售上列商品
是賣方的自由
這才是自由的市場機制!...(恕刪)

這是在「沒有補償金這個制度」的前提的討論,
你是否完全忘記補償金這個「潛規則」?!

賣方當然有自由決定價格,
但是根據合約,iPhone補償金就是這麼高,
・要賣低→手機沒利潤或是賠錢(現在情況)
・要賣高→你能賣得接近或是比Apple官網高嘛?


這世界上沒有一件事情是單純的!
你以為現在真的是「Apple違法」這麼單純的事情?!

我個人的看法,
現在不過就是用台灣法律來逼Apple,看未來有沒有辦法逼Apple降低電信商的補償金,但是只要iPhone依舊熱門,最後還是會回到自由市場機制,Apple籌碼依然很足~

VERYSUPERarcs wrote:
風險跟成本考量 你認為這利潤符合比例原則嗎?
一之16G近2萬 還要考慮手機折舊率 跟 庫存壓力 後續售後服務
利潤卻僅有500-1000...(恕刪)

難怪通訊行現在都在搶紅米機
手機不到4000元確可以賺到一樣的利潤500-1000元
lfjadsflk wrote:
這是在「沒有補償金這...
這是在「沒有補償金這個制度」的前提的討論,
你是否完全忘記補償金這個「潛規則」?!(恕刪)


你只是把單純的事看得處處「陰謀」罷了!

「賣方當然有自由決定價格,」
我們的電信商,那一家有自由決定銷售價格?
請你指出。
指不出來,那你連跟我辯,都不必了!

潛規則!
也許就是這潛規則踩了法律的紅線!

把判決主文看看
也許我們的爭論點就沒了!

蘋果熱賣,當然可以拿蹺!
但不要違法!

聰明如你,
運用市場優勢得利(還不得有壟斷耶。美國對壟斷,可是嚴得很),跟違法這二件事
是很簡單可分辨的事
對不?

你去美國,也請不要違法!
不管它的生效的法律多不合你意!

若原判決違法
以這麼強勢的美國人、美國公司,會去繳罰金?
你就這個問題想想
蘋果會這麼乖?這樣就就範?
笑話!
hillside wrote:
聰明如你,
運用市場優勢得利(還不得有壟斷耶。美國對壟斷,可是嚴得很),跟違法這二件事
是很簡單可分辨的事
對不?...(恕刪)

先針對「壟斷」一事回應,我覺得你扯遠了!
iPhone在台灣雖然賣得很好,但是離「壟斷」這兩個字還差很遠~
Apple的這種行為正好也是讓他難以壟斷的原因之一!
(你可以對照一下三星等手機的玩法...)

Apple在運用市場優勢得利的手法上,消費者也是「得利的一方」,
因為有最高額class的補償金(所以很多人會去洗iPhone...)
真正B > Z的是賣iPhone的人...
我只是點出這件事情而已!


hillside wrote:
你去美國,也請不要違法!
不管它的生效的法律多不合你意!...(恕刪)

不用扯美國法律是怎樣~
台灣的法律是這樣判決我尊重它,不過我現在在講的是別的事情!

如果是買斷,那還會需要 公平會 強出頭替 電信商及所屬財團出面開罰 蘋果 嗎???

如果是買斷,電信商拿著iPhone愛賣什麼價錢就賣什麼價錢,根本沒有蘋果限制售價和補貼內容的餘地。

weic wrote:
這包含很多部份,首先是合約是買斷,還是合作關係.合作關係當然是兩方照談好的合約走,但是買斷了還要限制電信商補貼價格就有問題了.公平會能夠依法開罰,應該是第二種狀況吧.今天當然是蘋果限制電信商對我們有利,但是一旦買斷還可以影響零售價這件事是合法的,那大家以後就只能買到產品的"建議售價"了.這樣也是不錯啦,網路比價就沒什麼必要,跟原廠買就對.不過就是錢要賺多一點就是....
敬請認明 phantom_ethan 正確拼字。 phantom_ethan 僅此一家,別無分號
公平交易委員會,顧名思義就是要糾正不公平的交易。

公平會罰蘋果,顯然是根據相關的條文去認定電信商受到不公平的交易。

然而,自由市場機制是歡喜甘願的啊!!!
iPhone初上市熱賣的時候,電信商彼此之間競爭,所以都樂意按蘋果的規矩去補貼消費者也要賣iPhone。
三個月熱潮一過去,電信商彼此沒有必要為了爭取消費者而去補貼iPhone,又冠冕堂皇拿公平會出來泣訴自己多委屈,補貼消費者多麼不公平。

出爾反爾、貪得無厭的明顯是 中華民國的電信商和所屬財團。
敬請認明 phantom_ethan 正確拼字。 phantom_ethan 僅此一家,別無分號

phantom_ethan wrote:
如果是買斷,那還會需...(恕刪)


就是因為買斷蘋果才被罰啊
有沒有人也在玩X-Plane 10!!!有沒有人也在玩X-Plane 10!!!有沒有人也在玩X-Plane 10!!!
lfjadsflk wrote:
先針對「壟斷」一事回...(恕刪)


壟斷當然不是這爭議的重點
只是從市場優勢得利這點多扯了一點
所以用括號來表示

看懂這,不會很難!


這件事就是根據台灣的現行法律法規判決
所以
即使與別國的法律不同
也得遵照現行的法律來走

所以
才會提,你到美國,就遵守美國的法律

這是進一步的闡明
要看懂,也不是太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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