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如果居家或工作場合無法收受訊號,長期來說電信系統業者要解除其合約。這是NCC明文規定你現在的方法就是跟NCC求救,將你的遭遇跟你的困境,可以透過E-MAIL或是電話來跟NCC反應跟申訴http://www.ncc.gov.tw/chinese/會本部:10052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電話:(02)33437377 傳真:(02)23433994濟南路辦公室:100台北市濟南路2段16號 電話:(02)23433723你也可以找消保會http://www.cpc.gov.tw/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地址:11166 北市士林區基河路12號總機:886-2-2886-3200
daniel25312024 wrote:其實也有想到解除合約...(恕刪) 要一直給業者壓力阿~ 很多只是手段之一~ 從ETC就可以看出該集團對待客戶的手法!1.打0800去業者那裡客訴~2.直接告訴該客服~ 倘若再沒解決, 你就馬上打給NCC(資料如上述)~ 看看他們怎回覆3.月費折扣只是手段之一~ 解約? 一般只是手段之一~ 不過較難成功~ 因為簽約時那些螞蟻大小的合約字? 都是利他而非利消費者! 他們養了一群法務人員~ 你就知道你哪有american time 去跟他們鬥~ 只可以借力使力打給NCC藉而達到你要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