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然不是泛指美國人都不重視文法,而是就某些情況下會刻意的打破文法規則,尤其是在藝術上
例一:

注意到了下面January為了視覺而故意將 j 改成小寫,若是真的要講文法,這當然是錯的啊
例二:
多年前辣妹合唱團的成名曲Wannabe的歌詞中的一段(注:她們是英國合唱團)
If you want my future forget my past,
If you wanna get with me better make it fast,
Now don't go wasting my precious time,
Get your act together we could be just fine
你也可以看出這是口語的用法,其實已文法來講句子是不完整的,這在歌曲中是很普遍的現象
以上是就藝術層面來講,其實他們這麼做是有理由,所以我們覺得可以接受
就個人經驗好了
剛到美國上課時,第一個發現很多教授的字真的很難看(通常是理科的),甚至有位數學老師,寫字根本沒在用大寫(什麼名字或專有名詞一律小寫),這對剛到美國的我真是很衝擊,不過久而久之也就習慣了
還有一般美國人講話(日常對話)是很口語的,就像上面歌詞一樣。當然生活在其中並不會有特別的感覺,直到有一天跟一位老師聊天,他稱讚我說(或是在批評其他人)我講話用的文法比一般美國人都要好(其實到後來我還是不清楚到底其他人到底是哪裡文法錯誤,因為對話通常只聽關鍵字,沒想過要去注意人家文法有沒有用錯)
這也是為什麼英國人看不起"美語," 比較起英國人講話,美國人真的是比較不嚴謹
不過這是泛指平常的時候,在專業領域上那一定沒話說的,新聞媒體,報章雜誌,或是學校要求的論文及文章,文法都是相當要求的,只是在沒有特別的需要下,美國人可能會有意無意的拋棄文法的"規範"
離題太遠了
為什麼iPod不是Ipod呢?是因為 i ≠ I 嗎,我覺得不然
不過我想正確答案只有Jobs和相關人士知道吧
C'est La Vie! 法文「這就是人生啊!」
在進入資訊、網路時代之後,英文單字前加 e( electronic ) 或 i(internet) 才變成一種習尚。眾所周知的 email、iphone 就是最典型的代表。email 就是 electronic mail,iphone 就是 internet phone。
這種架構“e(i)+通用名稱”──e(i)home、e(i)car、e(i)cash、e(i)book、e(i)map、e(i)bank、...,發展迄今,已成為時下一種慣用拼法的組合名稱,e 或 i 其含義即為電子(electronic)或網路(internet)的各種服務。
凡是經歷過第三波資訊網路萌發世代的人,都應該很清楚英文單字前加 e( electronic ) 或 i(internet) 的形成歷史。在當初進入電腦資訊時代(網路未發達),先有“e( electronic )+通用名稱”的概念,所以今日大家熟悉的是 email 而非 imail。
繼而隨著互聯網(internet)的創建與興起,“i(internet)+通用名稱”反倒後來居上。所以今日滿街都是 iphone、ipad、icash、ibook、imap、ibank...等等。換言之,如果沒有internet,就不可能有“i+通用名稱”的陡然興起。至於其後衍生的各種含意──intelligence、individual、imaginative、I...等等,都只是個別主觀的想法與附會,因為這些通用單字都已經存在千百年,為何過去不曾出現“i+通用名稱”的形式 ,直到 internet 世代才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呢?所以透過客觀的推論與驗證:i 確實代表了internet。
Why the "i" in iPhone?
http://www.iphonejd.com/iphone_jd/2009/01/the-i-in-iphone.html
在1998年iMac發表會上, 賈伯斯用Internet(網際網路)、Individual(獨特不凡)、Instruct(有教育性)、Inform(淵博資訊)和Inspire(激勵創造更好產品的動力)五個字來說明iMac的'i'代表意義,後來i便一直沿用於Apple的軟硬體產品例如iPod, iTunes, iPhone等。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