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NNEIL wrote:恐涉及侵佔罪內~...(恕刪) 應該算是不當得利吧~~就像是ATM提款多吐錢一樣,遠傳可要求歸還。但依遠傳的企業作風遠傳,會叫員工自行吸收。將心比心,建議樓主如果店員真的打來的話,還是換回給人家吧
不過我覺得滿有趣的,同樣是員工出錯,找錯錢不還算是消費者侵佔罪。出錯的員工都不用負任何的責。而且消費者還有可能變成「故意」侵佔罪但是網頁價格打錯,消費者大量下訂卻一點事也沒有。還可以理直氣壯的要求企業負責。想說能撈多少算多少。兩相類比還真的很有意思呢
danielpupu20 wrote:自己上網查查吧~過去不是有很多提款機吐錯鈔的新聞我記得有幾件不願意歸還的被依侵占罪起訴而且侵占罪的構成要件是"故意"...(恕刪) 侵占是易持有為所有,金錢有混同的性質,拿到就直接所有,沒有易持有為所有的問題要不要回來是民事不當得利請求權的範圍手機是動產,在交付後所有權就移轉了,所以也沒有易持有為所有的問題頂多就是民事意思表示錯誤,要撤銷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