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覺版上很多熱心人士除了技術性上的問題提供樓主答案外還提供了公民與道德上的建議為什麼不能單就問題回答呢我還蠻想問問這些公民道德教授或情感張老師如果你有一個林志玲或侯佩岑的女友或老婆有錢有貌又賢慧,什麼都好就是要你開Find my phone你會分手或離婚嗎?這不是一個非一即二的答案老師們可以到『兩性與感情』版宣揚理念也不錯雖然離題但我真的想知道答案
miffy94825 wrote:不好意思、這幾天朋友...(恕刪) 發文大大這還好.我婚前女友表現得像是誤入叢林的小白兔.婚後變成大野狼.我所有家產都被洗光.名下房子要被賣.換買在娘家附近.房子名字變成老婆.每月薪水全繳家裡的國庫.只有三餐費及勤費.問我為何不反抗.就是為了小朋友.小朋友是無辜的.只好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