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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IPHONE4S 寄回台灣


linuseng wrote:
我請朋友從澳洲郵局一...(恕刪)


那我只能說妳真幸運!!
您真是太好運了~~~

我第一批從加拿大寄了4支分成2箱...

都是寫我老婆的名字~~~

好死不死被海關扣住~~~

品名寫mp3 報值寫200cad

ups說海關說一個人不能收4支...要全部退回加拿大~~~

我那4支總共坐了3次飛機 運費大概花了12000台幣~~~

後來買的...都是2支裝一箱寄fedex 品名寫mp3 報值寫80cad

總共寄了5次...每次都沒事~~~

報值低於3000台幣以下~~~海關比較不會抽驗~~~

因為高於3000台幣會叫你寫清關委託書~~~所以是一定會驗~~~

但眾說紛紜~~~我看有些版友說寄fedex.DHL.UPS過海關都必拆~~~

個人淺見絕對不可能都拆~~~

因為一天進來的貨物太多了吧~~~

等拆完都不知過了幾天~~~

結論就是
1.報值要低於3000台幣.被抽驗的機會才會降低
2.一個人從國外進口2支手機是OK的~寫委託書就好
不要硬拼.被抓到是很慘的~~~
3.半年內一個人只能進口2支,超過2支還是會被海關扣押

bobkiller wrote:
如果物件明寫禮物然後...(恕刪)


哈!!我不清楚
這種東西只能說是運氣啦!!
當然被抓到應該也只是補稅而已
最麻煩的是失蹤!!

apexmilo wrote:
您真是太好運了~~~...(恕刪)


寫委託書=不用繳稅??

因為我只有一隻 所以是OK的??
3000上下是比較不會被抽,並不代表不會,沒抽到算運氣好
5% 只是營業稅的部份而已 是清關之後還要+5% 不是只有5%

關稅看種類,大多是15~30%左右

補稅是含運費下去算的

請人帶的話拆封自用..比較不易被刁難



p.s 禮物也是要稅金的

自2002年起,進口郵包已取消私人餽贈之規定,舉凡逾越完稅價格(包含物品價值+保險費+運費)在新台幣3000元以上,皆須課徵進口稅

Cosca wrote:
3000上下是比較不...(恕刪)


感謝大大詳細解答

又讓小弟我增加了點國際間的貨運知識

感謝~
只是我吃過海關的虧....

中華民國萬萬稅....



物品價值+保險費+運費=10000 關稅30% 營業稅 5%

補稅大約要補3650 左右

4隻手機..如果海關真要查..大概要補1.5隻的手機費用
我老婆的IPHONE4S 從LA寄回來了

用2件阿曼尼的衣服,把IPHONE4S包回來了

因為是自用的,所以外盒就沒寄回來..只寄回配件

物品價值寫140美金!!!

4天到貨~~


運費~含2件衣服..約1200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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