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警方委託我將這消息放出來的我有詢問過警察是否可以PO照片 ,他還叫我偷偷拍他且我所洩漏的資料在他的MSN個人資料上面都有所以應該不算洩漏個資吧@@"如果這年頭聯想幫助受害者都要遭少數人撻伐的話哪天自己是被害人做何感受?
不論對方如何惡劣....人權的基本保障依舊存在,這是無輒的鳥事....要公告或是指認都須經由權力單位處理,有人會懷疑那張貼錄影嫌疑犯協尋算不算....依慣例可循被害人為盡速破案而協尋是可接受範圍,兩者方法相似但不同程度上的階段考量,以上是個人想法僅供參考。不過版主的好意標題可轉為"尋求共同被害人"這樣可能會好一些。
怎麼大家一直詢問口渴其實我自己粗心大意手機沒隨身拿好還離開我視線外的地方重點是他落網了,且還有不知幾位受害者他偷太多自己也遺忘了偷幾隻,還騙幾個人了(他的說法)所以大家應該是找找身邊還有沒有受害者可以去找回自己的手機
FG5203399 wrote:本人於1224與一位...(恕刪) 請問可以查出他在01的ID或暱稱嗎??因為我好像有跟他交易過怕他是拿贓貨來做交易只是看到照片感覺真的很相像所以可以查到他在01的ID嗎??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