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超過"的意義在於這個"超過"能不能帶來軟體開發商或其他資源的轉移。換句話說,我們都知道,越多使用者的平台,開發者越喜愛,廣告商也越愛。理由很單純,因為容易賺到錢(或容易有回餽)。所以直覺上,使用者的多寡一直很重要。但這不是絕對有關的。換句話說,除非iOS VS Android 出現如Mac OS VS Windows一般的懸殊差距。不然就算iOS平台市佔落後Android一些的狀況下,我相信,iOS平台還是較容易讓開發者廣告商賺到錢。
再來,iOS會不會跟Mac一樣,市佔掉到10%以下?我認為很難。一方面,手機從來就不是寡佔的市場,再者時空背景不一樣,當年的個人電腦成長之時,沒有網路等應用,而近年來,使用者已經從"機器本身"轉換到"機器所帶來的內容"。其實台灣看不出來,在國外很多老外是非itunes不用。最後,最重要的是,價格。早期PC VS MAC的戰爭,價格是最後PC勝利的重要因素。但iPhone站在一個最好的價格區間,跟android高階手機差距不大。很難出現當年PC席捲電腦市場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