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us wrote:目前 Adobe, ...(恕刪) 我了解Adobe, Apple 之間的戰火是針對行動裝置,但目前相關的討論已簡化成Apple對決Adobe,有必要這麼壁壘分明嗎?每個人都可以自由的愛及自由的恨,你可以自由的把一家公司罵到臭頭,但是又罵卻又要用該公司產品,這不矛盾嗎?我只想說出這矛盾而已.
我個人覺得, 以 internet 而言:iPhone, Andriod 都是私人鐵路公司, 擁有鐵路交通的土地, 但不制定鐵軌標準HTML, HTML5 是公共標準的鐵軌 也就是 internet, 所以全球車已同軌, 都是用 HTML 標準Adobe Flash 是一種 plugin, 在HTML鐵軌標準上, 掛一個私人標準Flash 鐵軌, 只因它強調Flash車箱很豪華而 Flash 鐵軌, 可不可以在私人鐵路公司中被使用, 私人鐵路公司有100%考量與決定權。。所以 Steve Jobs 希望 Adobe Flash 的豪華車箱能在 公共標準的鐵軌中運行註: Flash 真的超怪物! 在我的 PC 上吃資源超重~ 可想像行動裝罝上更慘... 基本上我認同 Jobs 的看法!好的 plugin 可以提升功能不好的 plugin 可以提升功能, 可以在你精心設計好的系統內亂搞一通... 當機/overload, 但不需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