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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撿到哀鳳,不可以賣,一定要交給警察,否則就像他.......

banbanzon wrote:
今天換作是windows phone 7 beta機被撿到且剁開來看,微軟對撿到的人和網站提出告訴並搜索,...(恕刪)



討厭Apple的人會繼續找理由討厭Apple.
鴻海的工程師因寄掉了一台 iPhone 樣品機而自殺以示清白, 為何?
David Yang wrote:
Apple 絕對是個很特別的公司,但對我來說,這個組織(和他的支持者)真的越來越有金庸筆下丁春秋星宿派的味道,難令人不往厭惡的方想思考。雖然Apple 的產品很吸引人,但這家公司卻不如他的產品吸引人。
...(恕刪)

誰沒看過金庸呢?
你說別人是星宿派....別人搞不好認為你是岳不群

就事論事便可, 不必說什麼支持者OOXX的話.
何苦呢?

Apple對產品的保密是眾所皆知的..
你提的Steve Woz說員工在發表會前把 ipad給和apple已沒關係的woz看..結果被fire
這種刻意不遵守公司重大規定的白目行為....被fire
我想未必人人都會同情那個員工
Woz只怕也有要求該員工給他先看iPad, woz看完還宣揚,
所以說起來, 害那員工被fired的是woz, 不是apple.

至於可憐的粗心Gary Powel, 他應該還沒被fired吧
woz發這篇...連贖罪的功用都沒

apple作風本就見仁見智,你可以不爽apple,
但對認同他做法的支持者的醜化..並不會就使你變成郭靖
Apple 能做的最多也就是報警而已
至於警方要如何辦案,就看他們的程序
我相信到最後,也就是罰錢了事
iacnchen wrote:
鴻海的工程師因寄掉了一台 iPhone 樣品機而自殺以示清白, 為何?
...(恕刪)


要不要你說說為何?

因為當事人EQ太低?
因為鴻海規定遺失員工要賠大筆金額?
因為他怕工作不保?
因為Apple要求鴻海這麼做?

老實說我也不知上面哪個是事實, 你知道嗎? 說一下吧!
Gary Powell好像還是活著好好的


如果有人覺得撿到IPHONE可以拿去賣的話
麻煩先掉台IPHONE讓我撿XD
David Yang wrote:
在法律的觀點,App...(恕刪)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真的去看完 Woz 寫的那篇,還是看到標題和摘要就當作看過。

我不知道 Gizmodo 貼這篇出來的目的是什麼。
因為該名工程師向 Woz 展示了幾分鐘的 iPad 3G 版本就被開除,所以蘋果很邪惡很不近人情?
希望引起媒體和群眾的憤愾,轉化成自己的助力,希望保住 Gray Powell 和在 Apple 查扣行動的後續取得優勢?
很抱歉...
Woz 那篇一點幫助都沒有...

有看到後面 Woz 自己說明的部份嗎?

If I'd known it was a 3G model, which I didn't, I probably would have saved his job by telling him he can't show it.

很明顯 Woz 也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

因為該名工程師自己違反保密條款在先,所有的懲處都是剛好而已。
保密條款不一定僅只針對外人,有時候連公司內非專案相關人員也是禁止揭露的。

要談情理法,可以...
要談有沒有其他折衷作法,可以...
但是絕對沒道理因為這樣就說法理情是錯誤的。
開版好可憐,整天渾渾噩噩的
連是非黑白都搞不清楚
lan9856 wrote: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真的...(恕刪)


非常同意,不明白為何覺得APPLE做對了的就是APPLE FANS!

試想想以下的情況︰

A保險公司計劃了一個新的產品,在推出前兩個月,一名員工把資料留在酒吧,結果給人放了上網,結果其他公司在不出半年的時間同時推出一樣的產品,雖然都比A公司遲,但A公司的優勢少了兩個月,A公司炒了那個員工。

如果這是一單新聞,有人覺得有問題嗎?為何出在APPLE就變成有問題了?

這次IPHONE 4G比推出早了兩個月給人知道了,代表其他廠商可以早兩個月推出相對產品抗衡APPLE產品,要知道,電子產品的生命週期是越來越短了,兩個月可以令一台產品由新變舊,由「獨有」功能變成「必有」(台台產品都有)功能,難怪APPLE有如此反應的!
David Yang wrote:
Apple 絕對是個很特別的公司,但對我來說,這個組織(和他的支持者)真的越來越有金庸筆下丁春秋星宿派的味道,難令人不往厭惡的方想思考。雖然Apple 的產品很吸引人,但這家公司卻不如他的產品吸引人。...(恕刪)


David Yang講出了自己的想法.

不過, 我倒覺得apple做的沒錯~
如果自己未公開的產品,
被路人甲拿在手上品頭論足就算了,
還公開上網, 還你之前還拆開來看,
我想任何一家公司都會不爽,
任何一個公司都會去保護己身的權益~

報案只是做該做的~
其他交給檢調去解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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