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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先國際/手機充電孔 明年起規格統一 Apple 會如何做?

湖濱一號 wrote:
mini 是min...(恕刪)





Micro-USB插頭
2007年1月4日,USB實裝論壇 (USB-IF)頒布了Micro-USB插頭標準。該標準將在許多新型智慧型手機和PDA上替代Mini-USB。Micro-USB插頭的插拔壽命為10,000次。

相比Mini-USB插頭來說,它的高度減半,寬度相差無幾。OMTP組織最近宣布Micro-USB成為移動裝置資料和電源的標準介面。

2009年2月17日,全球行動通訊聯盟協會(GSM Association,GSMA)宣佈在2012年前將使用Micro USB作為全球統一的標準充電器規格。首批簽署協議的廠商包含:諾基亞(Nokia)、樂金(LG)、摩托羅拉(Motorola)、三星(Samsung)、索尼愛立信(Sony Ericsson)、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奧倫治無線電話公司(Orange)、Telefonica、T-Mobile與伏德風集團(Vodafone)。

--摘自 http://zh.wikipedia.org/zh-tw/USB

人生的價值,並不是用時間,而是用深度去衡量的。
我建議 iphone 上面有兩種介面接孔不就好了:P
兩種都可以傳輸充電
這樣就不用擔心舊的設備不能用 也不用擔心新的規定不能在制定國家上市
一食二鳥!!
結果就是不是用miniUSB充電的手機都多付一條轉接線來充電
更環保=.=?
那我買的一千多元色差充電線不是可以掛起來了,我買的一台NT$6000元的iPod相容收音機不是無用武之地了?

這是什麼衙差雞毛令規定?iPod/iPhone本來就是靠USB電源充電,也都沒有提供變壓器,就那麼一條充電同步信號線,是有差到哪裡?

手機充電線要統一,那充電電池為什麼不統一規格大小?又為什麼沒有強制回收,它可是比變壓器更可怕的環保殺手啊!

這根本是手機聯盟口誦版政治正確的媚俗取巧。

nexos21 wrote:
2009年2月17日,全球行動通訊聯盟協會(GSM Association,GSMA)宣佈在2012年前將使用Micro USB作為全球統一的標準充電器規格。首批簽署協議的廠商包含:諾基亞(Nokia)、樂金(LG)、摩托羅拉(Motorola)、三星(Samsung)、索尼愛立信(Sony Ericsson)、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奧倫治無線電話公司(Orange)、Telefonica、T-Mobile與伏德風集團(Vodafone)。(恕刪)


=.= apple不在裏面~~

希望歐盟可以壓迫apple就範 :D

的確, usb接頭本身就能detect是那種裝置,
為什麼apple要特立獨行, 搞得我家裏辦公室還多買1-2條"特殊線材", 又貴 :(

好政策100%支持~~
工作太久了,準備5X歲就退休,邁向第3人生。

hube wrote:
apple



可是我上次看到的消息是...除了各大廠同意之外apple也已經同意了...
什麼是人生.人生就是有苦.有悲.有喜.有樂..... 更重要的是....活著就是人生!!
x-02 wrote:
除了各大廠同意之外apple也已經同意了......(恕刪)


看來的確如此:

Engadget (英文)


對於規格統一舉雙手贊成,不過對於NCC官員要領先國際有不同的看法.
國際上會訂2012年是有他的道理, 我們的官員想要佔個便宜, 搶先成為全世界第一個實施的國家,
是完全沒有考量國際現實.
這些國際大廠有他們既定的ROADMAP, 2012就2012, 不然他們為何不訂乾脆2010年開始就好了.
領先國際的結果可能會造成我們作繭自縛, 到時一些國際品牌的手機進不來.
應該是配合國際的時程, 同步2012年實施就好了.
scarface wrote:
對於規格統一舉雙手贊...(恕刪)

放心啦,我們的官員也不是傻子,
給予廠商一年的寬限期,
所以實際上強制執行也是跟歐盟同步2012年。

所以實際上,2011年只是在嘴上做文章而已,
搶個沒意義的世界第一個執行的名稱。
情勢很清楚,

iPhone 4 照樣是30pin 的Apple iPhone 專屬規格.

歐盟手機充電器規格統一的勢力好像Apple完全不理.

人生的價值,並不是用時間,而是用深度去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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