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kia 在美國有八千個專利,要與 Apple 互告豈是只有區區兩百個專利的 HTC 玩得起;國內做螃蟹卡的公司美國專利都比 HTC 多,前一兩年被 3com 告也賠了七千萬美金。以 Apple 這種非常重視 IPR 的公司,手頭還有多少牌沒打出來,絕對不只這第一波的攻勢,所以說被看得起真是有點心酸,我想 Apple 絕對不是玩假的。這絕不是在貶低自己國家的廠商,而是自己若認為是國際一流的廠商時,視野、願景與遊戲方法,都要與國際接軌,否則若發生侵權行為,那跟山寨廠有和兩樣呢?
ulyssesric wrote:所以為何 Apple 不控告 Google?原因很簡單:Google 本身並沒有「製造」手機,Google 只有請人「代工」。 這句話我不能認同Google請HTC代工和SonyEricsson請HTC代工當產品出問題時為什麼上者要護Google下者要護HTC呢?不要有差別待遇唷
shinRSZ wrote:正視敵人開始強大很難嗎...(恕刪) 有強大的競爭者,對Apple有警惕的作用,只會刺激Apple將產品做的更好,就算最後Apple的產品輸了,最終受益的還是消費者不過有競爭者是一回事,還是多搞一點自己的東西比較好,憑google和ms的實力不會做不出不輸muti-touch的技術吧無論如何,企業間的告訴,都只是商業的一環最後大多不都還是庭外和解,要不繳一筆錢,要不就技術交換達成雙贏,沒什麼大不了的我贊成Apple提告,就像我贊成Nokia告Apple一樣,有利益衝突就搞清楚,該是自己的做爭取來不過兩者我都有看不過去的地方,就是都太晚才提告,明顯的是商業「策略」,我個人不喜歡尤其是這次Apple提告的時間點,跟adobe的新聞都還沒退燒,就又跟htc/google撕破臉,Apple的對外形象一直在扣分
johnnys622 wrote:何不告 Google...(恕刪) 真的很誇張....Apple 發報 ipad 時市值有 500 億美元, 而 Google 呢 ? 只能講 google 市值一早已超越 intel 市值, 比 Apple 多超過 1 倍, 如何買呢 ?若然 HTC 真的有侵犯 Apple 專利, Apple 做法絶對正確, 不過亦一如很多分晰 Apple 最終是為了壓制 Google Andriod 的, 不去告 MS, Google, Samsung, Moto 等亦正如各位大大所講因為他們財雄世大, 又或者手上專利有機會比 Apple 更多, 無疑 Apple 此舉可能是最有效去壓止 Andriod 成長的方法之一, 不過今次 htc 手上有多少籌碼外是最重要, 如果大家都覺得 sence UI 模仿 apple 手機 ui, 相信 htc 亦知道甚至乎一早已明白遲早會成為 Apple 的被告, 相信 htc 手上應有一定籌碼才會放膽推出 Sence UI.當然還要看 Google 背後會作什麼, 這點很難猜測, 雖然 Google 與 Apple 有利益關聯, 不過當對比起 Google 因 andriod 所帶來的龐大收入, 其實這只是一點皮毛. 如果 htc 敗了官司, Andriod 的普及一定大受影响, 剪去了部份特別及吸引的功能 ( 如 multi touh... ) 亦會使 andriod 失去吸引力, 而 Google 想透過 andriod 增加更多收入, 如 : 他們旗下的 Youtube 廣告, Google map location based advertising and 手機於互聯網上搜尋廣告等一一大打折扣, Google 放了大量金錢, 時間去開發及精心策劃的 Andriod 會那麼易放棄嗎 ? 有分晰司預計 andriod 會為 Google 帶來最少 200 億美元收入, 若然 Andriod 真的可以為 google 帶來那麼多收入, 而 Google 未能完滿吃兩家茶飯, 相信 Google 於兩難下最後一定會選擇保住 htc 亦保住 andriod.當然關心這次官司的相信除了 htc, google 外, 其他各家手機廠商亦很關心, 事關若然 htc 敗訴, Apple 拿著相關專利 ( 如 multi touch, UI... )等再去告它們, 它們入罪機會就更大.
sickfoot wrote:可以解釋一下嗎?這段...(恕刪) 因為他沒有搞懂代工的問題但是我也沒有說清楚對不起說清楚一點好了X1是HTC代工N1是HTC代工但是兩者的「代工」層面不同X1是HTC代工但是是完全掛「SonyEricsson」的名字所以X1有任何問題都是SonyEricsson要負責而N1是HTC代工但是也有掛「HTC」的名字所以雖然名義上是HTC代工但是HTC也是要為N1負責很久以前我曾為此跟版友吵過最後我了解「掛誰的名字誰就要負責」這句話的意思上者(X1)的層面是「完全代工」下者(N1)的層面是「共同開發硬體商代工」所以層面上來說Apple是可以告Google的我想表達的是Apple為什麼要告代工的HTC?因為N1有掛HTC的名字呀G1掛的是HTC的名字呀為什麼不告Google?這是商業官司常見的「下馬威」
等到這個如果演變成事實再說而Android不能更新不是如果,而是已經成為事實正視敵人開始強大不難,但是也沒強大到哪裡去不是嗎?shinRSZ wrote:如果啦~~我是說"如果"哪天換IPHONE部份機型不能更新到最新版本系統時玩家們會不會跟著吵?目前只有N1才有說會更到手機不能更新為止一開始賣8萬支很少嗎??moto mileston一開始賣也不錯阿~~~正視敵人開始強大很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