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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基亞控告蘋果侵犯10項專利

iPhone 會不會是 Apple 台灣的代工廠當初含設計及生產 iPhone 這台手機,來一個 totoal solution 賣給 Apple?

Nokia 告這個專利案件會否有機會波及到台灣的代工廠?
CACADIDI wrote:
靠!山寨機大家罵的要死,怎麼跟蘋果有關的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恕刪)

噗,仔細看就知道,把這幾項翻出來看看的話,「無線數據、語音編碼、安全防護....」,大概全世界的手機都要付權利金給Nokia吧
這種大廠告來告去的戲碼看看就好,跟睜眼閉眼無關
這種肥皂劇,愛看的就看,不看也無妨
反正最後的結局都猜的出來,庭外何解,只是和解金數目不明罷了
(記得前一陣子不是還有台灣廠商告全世界所有的手機大廠觸犯他們的觸控專利....)
C'est La Vie! 法文「這就是人生啊!」
這種手段蘋果電腦自己也玩過幾次阿,(應該說科技大廠或多或少都有)
今天會上法庭,
與其說是侵犯專利,
不如說是兩邊就授權金談不攏,
最後乾脆訴諸法院。

而且,
上面有人說對了,
幾乎所有的手機大廠,
都要繳授權金給nokia,
山寨手機的話.......
連製造商都未必找的到了,
還想告贏喔,
就算贏了,
要的到錢嗎?

更別提要告大陸的山寨手機的話,
必須要到對岸法院去打官司,
不論如何來看,
既無實益,(要不到錢)
又費時費力的官司,(要去大陸打官司)
怎麼看NOKIA都不會去打。
別一堆外行的看熱鬧啊..看看人家詳細內容再說..
今天Nokia吃飽撐著去跟Apple對幹~?

部分 :
主管法律與智慧財產事務的Nokia副總Ilkka Rahnasto說:「行動產業的基本原則是,在標準建立的過程中,貢獻技術開發成果的公司,創造了智慧財產,其他業者需要提供補償。蘋果公司也應遵循這項原則。拒絕接受使用Nokia智慧財產的適當條件,顯示蘋果只想利用Nokia的創新,不勞而獲。」

Nokia發言人Mark Durrant表示,公司已與另外40家公司就這些專利達成授權協議,其中包括「多數主要的裝置製造商」。但蘋果至今拒絕合作,興訟已是「最後的手段」。他強調,兩家公司已進行過「一段時間」的談判。
Nokia宣稱,已在相關無線技術的研發上,耗資600億美元(400億歐元)以上。蘋果被控侵犯的十項專利,是關於製造具有GSM、3G和Wi-Fi網路等功能的手機,其中包括無線資料、快速編碼、安全和加密等專利。蘋果尚未公開回應。

幾乎每一種民眾熟知的技術(USB、一般插頭、電玩控制器),都有某種業界通用的標準。製造產品的公司,透過標準制訂組織集會、辯論誰的專利技術最好,然後同意其他公司能用合理的費率,授權這項技術用在本身的產品上。

蘋果是少數幾家(Nokia不願透露其他的公司名稱)沒有取得Nokia十項專利授權的公司之一。Nokia說,任何具有GSM、3G或Wi-Fi網路功能的手機,都必須取得其中至少一項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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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若法官認定蘋果故意侵害專利,Nokia將可獲得受害金額三倍的賠償金。蘋果也可選擇庭外和解,或設法證明Nokia不擁有涉案的專利,或專利無效,但Schultz說,這兩者都很難。

他指出:「證明十項專利無效是很大的數目,那是非常難的事情。你或許能扳倒一、兩項,或甚至五項,但十項不太可能。」若此案成立,實際的訴訟過程也將耗費兩、三年,才會有結果。

專利大戰的精采地方就在這....

互相卡著一些關鍵技術等對方侵權,當然如果厲害點也能想辦法規避專利的部份達到同樣的效果~

這種專利保護戰在歐美早就超過百年歷史,亞洲地區則是還有進步~

專利基本上就是雙面刃,一方面可以保護自己的權利,但是另一方面也可能會因為卡著專利讓其他技術沒辦法再往前發展~

如果當年蘋果有先跑去申請“視窗”這個專利,微軟跟蘋果之間的消長還不一定

又或著是最早的視窗概念發源公司XEROX也跑去申請專利,現在最賺錢的公司肯定不會是蘋果跟微軟~

專利就是比誰快跟比誰會卡的大戰~

卡得好就上天堂,沒卡到就幫人家數錢囉...

看看飛利浦的光碟專利賣了多久....現在還是繼續抽成中~
我的部落格:http://genkiboy83.pixnet.net/blog
SBAAK wrote:
別一堆外行的看熱鬧啊...(恕刪)


同感+1
Nokia笨嗎?
不這麼認為...
https://www.raven.idv.tw/
Mr.Meou wrote:
不是先告先贏, 之前...(恕刪)


真的不是先告先贏, 2-3 年前 Apple 亦透過法律行動去控告 Creative ( 新加坡 ) 的 ZEN Mp3 侵權, 後來 Creative 反告 Apple, 結果最後雙方庭外和解, apple 大約支付 2 億美元給 Creative 賠錢了事. 看來樹大招風未必能夠完全用於 Apple 身上.
sygate wrote:
真的不是先告先贏, ...(恕刪)

不過就通訊這方面的專利來說...Nokia的勝算應該比蘋果大很多

除非最後證明蘋果有規避掉專利部分

不然以Nokia搞了幾十年的通訊技術來說,現成的很多技術可能都是nokia授權出來用的,除非蘋果是自己搞出一套通訊協定方法出來

不然看起來贏的機會比較小

反正大家拉板凳看他們大戰吧....
我的部落格:http://genkiboy83.pixnet.net/blog
steve5 wrote:
這種手段蘋果電腦自己...(恕刪)


哈哈,會不會兩家手牽手,私底下套好搞行銷啊~~那那那。。。
我韃韃的馬蹄 是美麗的錯誤 我 不是歸人 只是個過客
thanatosgio wrote:
同感+1
Nokia笨嗎?
不這麼認為...

Nokia: 嘿嘿....乖乖拿觸控專利s來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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