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Nokia吃飽撐著去跟Apple對幹~?
部分 :
主管法律與智慧財產事務的Nokia副總Ilkka Rahnasto說:「行動產業的基本原則是,在標準建立的過程中,貢獻技術開發成果的公司,創造了智慧財產,其他業者需要提供補償。蘋果公司也應遵循這項原則。拒絕接受使用Nokia智慧財產的適當條件,顯示蘋果只想利用Nokia的創新,不勞而獲。」
Nokia發言人Mark Durrant表示,公司已與另外40家公司就這些專利達成授權協議,其中包括「多數主要的裝置製造商」。但蘋果至今拒絕合作,興訟已是「最後的手段」。他強調,兩家公司已進行過「一段時間」的談判。
Nokia宣稱,已在相關無線技術的研發上,耗資600億美元(400億歐元)以上。蘋果被控侵犯的十項專利,是關於製造具有GSM、3G和Wi-Fi網路等功能的手機,其中包括無線資料、快速編碼、安全和加密等專利。蘋果尚未公開回應。
幾乎每一種民眾熟知的技術(USB、一般插頭、電玩控制器),都有某種業界通用的標準。製造產品的公司,透過標準制訂組織集會、辯論誰的專利技術最好,然後同意其他公司能用合理的費率,授權這項技術用在本身的產品上。
蘋果是少數幾家(Nokia不願透露其他的公司名稱)沒有取得Nokia十項專利授權的公司之一。Nokia說,任何具有GSM、3G或Wi-Fi網路功能的手機,都必須取得其中至少一項授權。
------------------------
基本上,若法官認定蘋果故意侵害專利,Nokia將可獲得受害金額三倍的賠償金。蘋果也可選擇庭外和解,或設法證明Nokia不擁有涉案的專利,或專利無效,但Schultz說,這兩者都很難。
他指出:「證明十項專利無效是很大的數目,那是非常難的事情。你或許能扳倒一、兩項,或甚至五項,但十項不太可能。」若此案成立,實際的訴訟過程也將耗費兩、三年,才會有結果。
互相卡著一些關鍵技術等對方侵權,當然如果厲害點也能想辦法規避專利的部份達到同樣的效果~
這種專利保護戰在歐美早就超過百年歷史,亞洲地區則是還有進步~
專利基本上就是雙面刃,一方面可以保護自己的權利,但是另一方面也可能會因為卡著專利讓其他技術沒辦法再往前發展~
如果當年蘋果有先跑去申請“視窗”這個專利,微軟跟蘋果之間的消長還不一定
又或著是最早的視窗概念發源公司XEROX也跑去申請專利,現在最賺錢的公司肯定不會是蘋果跟微軟~
專利就是比誰快跟比誰會卡的大戰~
卡得好就上天堂,沒卡到就幫人家數錢囉...
看看飛利浦的光碟專利賣了多久....現在還是繼續抽成中~
我的部落格:http://genkiboy83.pixnet.net/blog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