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廣 wrote:
我朋友真的是碰到好心人了阿 台北真是一個好地方
大約11點的時候帶朋友去陽明山公車總站 整袋東西(新的Iphone&化妝品&幾千塊的吹風機)已經躺在站務人員的腳下了
先恭喜你的朋友在你的協助下順利的找回全新的iPhone手機,
之前有網友建議說拿出盒子抄下IMEI號碼然後去報案,我心裡
在想都整盒遺失了,你朋友一定沒有事先抄下IMEI號碼的,因
為一般人也不會特地的在別的地方記下那個號碼的。
你朋友是個女的對吧!不過他也真是夠迷糊了,那麼大的一包物
品,裡面還有數萬元剛買的全新手機,這樣也能不注意的遺留在
公車上,提醒提醒他吧!不然他以後可能也會在公車上遺失小孩喔~

≡ 若知前世因 今生受的是 若知來世果 今生做的事 ≡ 嗡噠咧嘟噠咧嘟咧唆哈 ≡ 太極法印 ≡
魔術凶兆 wrote:
因為從頭到尾整個都是嚎笅文啊
最好是可以撿到啦 最好報案要按指紋啦
大大你好像講的太武斷了,你一定沒去報過案,
報案後警察寫完筆錄會開立報案三聯單,然後
會要你在報案人簽章(是簽章喔~簽名加蓋章)處
簽下你的大名及蓋章,但因一般人報案時不會帶印章,
所以會被要求用手印代替蓋章。
≡ 若知前世因 今生受的是 若知來世果 今生做的事 ≡ 嗡噠咧嘟噠咧嘟咧唆哈 ≡ 太極法印 ≡
內文搜尋
X
....昨天警察通知領回....證件在裡面的一萬八...理所當然的飛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