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你不見手機~很可憐..我一開始也譴責竊賊~(還想揍他)
如果很多理由.那麼你希望多一點媒體在聯訪...我覺得也要把這個事情也放大~
我覺得Y大可以上那些媒體留言...
你不見手機.別人不見相機~反而視而不見..這也說不過去~
那麼承大家希望上媒體了.為何不能討論Y大的事..他也是失物者且失物是從你店裡買賣出去
你可以提出監視器錄影畫面..貴公司卻對Y大般阻擾..所以Y大事情屬實貴公司卻不敢提出錄影畫面..
請問妳貨貴公司如何將心比心~那我再講一個假設性理由..
上媒體也可以將店名給放大(或許沒公布店名不過一樣).免費廣告為啥不用
不過既然上媒體就要被放大本來就要有心理準備....當然Y大的事就應該公平對待(D80+鏡頭比你IPHONE還多錢)
PS:我覺得Y大.直接向法院提出為何該店可以提出監視錄影.卻對你百般阻擾.可合理懷疑XXXXXXX~可以用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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