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最後還是下單,並在今天中午左右收到iphone4了,
但是裡面沒有附micro sim卡,這是在昨天專人打來確認訂單內容的時候,
我在三跟他確認會附在裡面一起寄來嗎?他也很肯定的跟我回答會。
結果我剛剛打去188詢問,那客服小姐去問完回我說,
他問過那個部門,並沒有說會連micro sim卡一起寄,叫我去門市自己換,
我當下很無言,我就說那不就是我沒錄音算我衰嗎?
那小姐一直跟我抱歉,我知道炒下去也沒用,就掛電話了。
雖然只是多跑趟門市換,花不了多少時間,但是怎麼能答應客戶的事,卻沒有做到,
這次真的讓我對台哥大死心了,下次約滿不管有沒有要換手機,我都決定跳槽了。
另外我覺得這一切的反應在台哥大的長官看起來
似乎只是小題大做
所以我即將連署寄信至美國蘋果總公司,告知蘋果此次事件
請求蘋果日後推出新商品時,勢必慎重考慮給台灣大哥大授權
因為追究根源,我們想買的是蘋果的產品,而不是台灣大哥大這種言而無信的爛服務和承諾
--------------------------------------------------------------------------------------------------
台灣大哥大高層長官您好:
此次貴公司網路預購活動造成多人不滿及不便,雖然不能說參加第一波網路預購的所有500人都不能接受,但勢必對貴公司的信譽問題造成極大影響,亦有難以統計的潛在客戶流失,出走中華電信。
在多次反映貴公司客服後,得到的結果不盡完善,只能顯見貴公司高層長官對於危機處理、客戶尊重及行銷專案,皆毫無事前縝密規劃,亦無任何應變能力、吃相難看、丟人現眼!
一再反映此事,貴公司各客服人員回覆反覆,甚至連總公司張小姐更對此次專案,一無所知。此亦顯見貴公司教育訓練徹底失敗、高層長官推卸責任。
令人難以理解的是
1. 網路預購允諾會讓客戶最早拿到手機,但結果卻是有多數人至今無法順利取得商品,當初這500人在對貴公司專案、資費及商品價格一無所知的情況下,仍然願意死忠支持,搶先預購。如今我們的信任換來貴公司的背叛。
2.網路預購依法有七天鑑賞期,而轉單至大安門市的人員,則勢必將原網路訂單撤單,而七天鑑賞期亦將取消。此屬可以接受之範圍。但已經轉單為門市購買後,為何預購禮不能同時與商品一同給予客戶。貴公司客服及門市人員之回答為:這是網路購物有七天鑑賞期,七天後才會將預購禮寄出。當我提問關於商品瑕疵欲更換時,門市人員竟又回覆: 蘋果商品全球都一樣,沒有鑑賞期。請問貴公司行銷專案有任何邏輯性所在嗎?
又如今我們同為中華民國國民,需奉守我國法律,請問難道台灣大哥大適用美國聯邦政府法律嗎?
針對此事,我與為數眾多客戶,深深感到長達數年來的信任與支持,已被貴公司被瓦解無可復原。
我等將發動連署台灣大哥大客戶,一同寄信至美國蘋果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陳情,將此事始末一併轉達,此次因為台灣大哥大以荒謬及不當手法專案販售蘋果商品,已造成眾人之嚴重不滿。請蘋果總公司於日後新商品發表並授權予台灣電信業者時,務必慎重考慮與貴公司合作之可行性。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