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砲郎 wrote:那有人手機放在桌上都...(恕刪) 所以就您的邏輯:性侵受害者:一部分也要怪你自己吧 誰叫你讓人有犯罪機會闖空門受害者:一部分也要怪你自己吧 誰叫你讓人有犯罪機會酒駕受害者:一部分也要怪你自己吧 誰叫你讓人有犯罪機會
crazydiamondc wrote:白癡小偷偷東西也不看地方當光華商場的老闆 店家都是盤子天天幾千幾萬人來來去去哪家不會裝監視器他當是去傳統市場偷菜阿 他是慣竊,也就是說職業是偷竊,店裡面有沒有裝監視器對慣竊而言是沒有作用的,慣竊也知道一定會有監視器,但慣竊所在乎的是東西能不能偷到手,監視器畫面只是提供給警方早日抓到人,像這種慣竊都會有銷贓的管道,警方就算抓到人了只能依法起訴(竊盜是公訴罪),東西要找回來還真的要靠運氣,祈福樓主能有這種好運氣。
linsh09 wrote:年代是沒新聞了嗎? 這個也要報 就掉一隻手機而已麻 哈哈!...(恕刪) 你是不住台灣 還是很久沒看新聞台了?新聞台一天撥到晚...結果就是報的新聞都不大了啊貓會叫媽媽都可以當大事報了有畫面的小偷...一定會撥的啦
stomach0111 wrote:我也覺得應該給相機不見的版友一個公道雖然你不是老闆,但是幫個忙應該是舉手之勞,...(恕刪) 我是不知道這家店的上下關係如何..但在我認識的大多情況下..叫老闆認錯....大多不會只是個"舉手之勞"哩
雖然自稱xx師沒什麼不好的回到制度面師是不是通常要通過考試認證?例如 護士-高考-護理師檢驗員-高考-檢驗師會計系-高考-會計師阿基師也有考過甲等廚師執照不然賣紅豆餅的也自稱烤餅師....炸臭豆腐的也當炸腐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