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葉5330 wrote:是阿只是1隻手機...(恕刪) 因在台灣是很羊群心態的只要把文章做起來讓大家信以為真很多人都是看新聞標題去判斷事情可惜台灣媒體又不愛求證真偽一般人聽完後又不去求證真偽哪文章的出發點就烙在大部份人心中哪些沒留意手機的人只看新聞說4個月就烙印哪他就認為真的4個月就烙印最害是一個傳一個哪傷害有多大,可想而知Htc當年不就是被這樣搞反過來看隔壁版常有的烙印問題常常沒多久就被刪了所以我很贊成大公司應該更要向如有造假人士提起控訴看有多少造假人士能承擔得起大公司得訴訟費所以個人認為更不應該讓這編沉下去最好讓這編一直置頂讓更多人了解事情的經過
dreamangiga wrote:給大家做個參考剛...(恕刪) 謝謝分享資訊不要讓這樓沉下去讓這樓迫樓主出來解說讓他不要認為把問題做起來了就當沒事如真的是造假這樓就是他這id的斷頭台但看來樓主應該去了避世了都沒上線來為自己PO出的文和問題來解答
炒麵就是要加東泉 wrote:這個回覆跟樓主說去...(恕刪) 只是說這人是要有心處理問題一星期時間足夠澄清和解決問題並不是PO個文說問題後就不見人被人懷疑到這種程度了也上新聞了連還自己清白的動作也沒有只剩張嘴在哪說一些沒關重要的事1星期連一張有力的照片都沒法提供坦白說我一直懷疑手機是不是展示機畢竟如真的是他本人的手機早就拍多張照片下來打你們的臉打到腫腫的了以他回文方式和語氣有證據證明自身清白的話~早就酸爆了可惜結果剛好相反哪還要相信這人所說的是真的嗎
bryan001 wrote:整篇看下來覺得之前...(恕刪) 其實罰一千萬不是問題重點是對象如果是罰寫文章哪個相信他寧願出門撞超跑最少都可爽一下相信在宗文章之前就應該知道自己的出發點和有沒有造假這些都是早知道的事所以我覺得應該是罰寫作哪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