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肖像權可以是這樣用的?在下沒學過法律也知道要去查一下全國法規資料庫
看看自己的認知是不是跟法律的規定有落差,才敢來說嘴
這位莊同學確實做錯事情又不承認還棒打落水狗(T大、魚大姊大,真抱歉)
而且那些資料根本是他自己公開的東西,這幾棟大樓已經說N次了
如果您真的要打抱不平,這幾棟大樓要先爬完啊,搞錯對象了吧~
這種行為根本是助紂為虐,哪叫做打抱不平~
更何況這位紂王自己都出來道歉了,別鬧了吧
這麼多武王被丟到水裡敲啊打的,您還想當比干嗎?
如果莊同學真的膽敢照您意思這樣搞
板友不僅沒事,莊同學更會掉入地獄裡
別害人家啦~ google 搜尋都衝第一了耶~
系統不讓我填寫太長的簽名檔所以我只好用短短的簽名檔來當作我的簽名檔真是傷心為什麼簽名檔不可以填寫太長真是可憐的簽名檔...
pao1127 wrote:
恩.....我只想問...(恕刪)
請問您說的是這位大大嗎?
3.0 beta事件懶人包
恩........請問您爬文了嗎?有很多棟要爬喔....
關於這件事情﹐我只想說出我的一些看法。
這篇文是莊同學向被他害到的網友致歉﹐道歉的內容和他的態度誠不誠懇﹐應當由有關的事主來 批判會更貼切。
本人認為這張帖應由莊同學﹐被害的網友或管理員來回文會比較好﹐以使這張致歉帖可以更集中有關事主的回應﹐使莊同學可以更快地作出該有的回應﹐好好地反醒﹐向有關的網友一一地道歉和作出該有的賠償。不知道管理員或版主可不可以另開一個帖﹐就只許有關事主﹐管理員和莊同學回文好了﹐如不能﹐管理員可以考慮把無關的回文刪除或移到另一個帖子﹖總好過被一些無關的回帖再制造另一場無謂的風波。
目前解決事件最重要﹐如我的回文有不妥的地方﹐請大家略過就好了﹐不用回應。謝謝。
最後﹐看到T大和魚的眼淚無私地為大家作出的努力﹐本人也向他們致敬。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