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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小偷 偷我iphone4 附上超清晰正面影片 就是讓你紅

真是經典的"賊頭賊腦",
不過大大請放心啦,
你的積極度一定可以將這位大叔繩之於法,
失而復得指日可待...

^^



鄧麗君 wrote:
http://www...(恕刪)



版大辛苦了, 影片可借幫你傳出去給大家幫您緝凶嗎
版大...現在報案都e化了...手機報案只有二聯單,沒有三聯單!所以你用編號在網站上是查不到的,但你只要打去報案的警局查詢,警方會告訴你由那個分局的偵查員辦理......現在不太能吃案了!

小弟我八月底掉了一隻手機,想說就換i4好了....到了十一月時警方打來說找到了....對方因此刑事侵佔和民事賠償...您這個是竊盜了
飲片有需要請自己拿去用 不需要小弟的同意^^



可以的 有需要請自行轉載 感謝您
年代是沒新聞了嗎? 這個也要報 就掉一隻手機而已麻 哈哈!
技嘉 5670 512 HM 1G , 210 512 TC 1G 這種混淆消費者、不老實的廠商,我唾棄你 2010/09/28

嘴砲郎 wrote:
那有人手機放在桌上都...(恕刪)



人如其名...

何必這樣酸人家,
同理心吧~

或許你常失去一些東西,卻得不到同情,
但也不能這樣去挖苦別人...

好可憐!!要用這種方式得到別人注意...
換來的只是更多的仇視...


店家收購二手品,本來是沒有爭議的
現在賣手機或是3C類的商品都是要蓋手印跟影印身份證副本

但是有人通報是偷竊品的話,其實真的應該要留著等相關查詢過後再賣吧?
接到通知、承諾不賣出 後來再賣出的話 真的是有點道德上的問題

另外、當然不能跟這次IPHONE手機失竊扯為一談 更不能說什麼報應之類的話..那些根本就是討戰

版大別在意拉,祝福你早日找回手機囉!!!

yenchia wrote:
樓主為您的iphone默哀一分鐘
看了您服務的店家就是本人相機在貴服務的店家被變賣的錢錢3C吧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48&t=1891928&p=1
能否也能麻煩您將11/29竊嫌及貴公司把本人D80相機及數顆鏡頭,閃光燈賣給那些使用者的影片畫面公開
讓大家能早日抓到竊嫌,並讓大家知道商品確實已透過貴店賣出

應該有數個畫面
1.竊嫌早上十點賣出的影片交易畫面
2.貴店表示的中午賣給客人的畫面(如分別賣給不同消費者應該有6個影片畫面)
D80,50/1.8d,17-50,12-24,55-200,sb800...(恕刪)



真是巧也!!!!原來這家店長這樣!!恩

iphone不見恩~~
我喜歡陳灰文 說的一句話 三好加一好
基本上你們已經知道那是贓物
又把它賣掉
這會涉及到銷贓問題
下面案例自己看

暑期打工 被利用網拍銷贓

詐欺集團先盜刷信用卡購物 再招募工讀生 警察找上門 女學生才知代誌大條
銷贓就算是員工也是有罪的

記者孫中英、林昭彰/連線報導

最近銀行發現一起新型態的信用卡盜刷案,詐欺集團結合網路盜刷行為,以招募暑期工讀生幫忙網拍的方式銷贓,有一名女大學生打工賺學費不成,反可能吃上竊盜和詐欺官司。

這個盜刷詐騙集團新的犯案手法是,先收買商店員工,盜錄約數百筆信用卡卡號資料,再利用這些盜來的信用卡卡號,在電視購物頻道和網路商店大肆購買高單價、好轉手,而且在網拍交易市場極為熱門的保養品、金飾、各式皮件精品,以及最新的 3C 產品如手機、數位相機、MP3等。

隨後詐騙集團登廣告或在網路上徵暑期工讀生,再由他們負責把這些物品在網路上拍賣出去。

有一名北部某知名大學資管系三年級的陳姓女學生,就在網路上被詐騙集團「相中」成為工讀生,隨即將盜刷來的物品寄送給她,再由她上網拍賣,如果網拍交易完成,她就依約定將九成款項匯入歹徒的人頭帳戶,自己則留下一成「打工費」。直到警察找上門,她才知道被犯罪集團利用幫忙銷贓。

陳女告訴警方,她沒見過詐欺集團任何成員的面,如果物品沒有賣出去,歹徒會叫計程車將貨物載走,因此,她從頭到尾都不知道負責人是誰。

校方則表示,女學生說已經接受過檢察官約談,檢方希望以她當誘餌釣出幕後犯罪集團,同時約束她不得私自走漏消息,女學生因此對校方說得相當保留。

據了解,銀行業是在七月初發現這種新犯罪手法,共有一百多張信用卡被盜刷,約有十家銀行的持卡人被拖累。雖然銀行多半會負起盜刷損失,但卻導致一堆持卡人要換卡。


【 2006-07-26 /聯合報/A5版/話題】

就算是老闆叫你們做違法的事
自己也要懂得自我保護
而不是老闆叫你做你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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