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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針對stainyu的文章,大家都不要回覆了?


imd wrote:
如題,同件事一直發...(恕刪)


封鎖不就解決了

imd wrote:
如題,同件事一直發...(恕刪)


我就不是工讀生啊XDD
而且我在IPHONE才發幾篇文章而已欸。

況且我發文都是國外在討論的,有圖有影片。
這在台灣就不對了啊?
台灣是只要照單通收就好嗎XD?

stainyu wrote:
我就不是工讀生啊XDD...(恕刪)

連發四篇同文章,還說只想討論,會被笑的
以後大家看到stainyu的發文,自動無視即可,其它的動作應該沒必要。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爾旨得成,在地若天
不用回覆他啦,無視就好,回覆他反而高興


晨曦遇曉 wrote:
連發四篇同文章,還說...(恕刪)

晨曦遇曉 wrote:
同篇性質文章,連發...(恕刪)


如果站務擺明的針對一系列<挑釁文>,即使已違反版規而不處理,
不就顯而易見,站務知道此人實際身份?
而這身份...有可能是站上的大咖贊助商...所以萬萬不可得罪?
以上都是午休夢到的....


不喜歡就封鎖吧!這裡大家都有言論自由...
罵的最好的通常賣的最好,所以罵越兇買氣越旺...嫌貨才是買貨人
搞不好開賣後他也忍不住去偷買...

先不管到底是iPhoneX跟Note8,S8誰好誰壞...
至少Apple有勇氣給這定價...然後還是有人買單,

三星敢不敢也幫當家旗鑑機Note8開出相同定價?

stainyu wrote:
我就不是工讀生啊XDD
而且我在IPHONE才發幾篇文章而已欸。

況且我發文都是國外在討論的,有圖有影片。
這在台灣就不對了啊?
台灣是只要照單通收就好嗎XD?


我跟您說

如果您真的不是工讀生

那些毀謗你的就可以直接告了

雖然會花你一點時間,但保證回收很多賠償金

這些賠償金夠你買好幾隻iPhoneX
google "標題 + yuxian" 或 "yuxian.yy" 有非常完整評測
嗯,我不會回覆了,而且直接設黑名單。省事!

imd wrote:
如題,同件事一直發不...(恕刪)
Paul Biker

yuxian wrote:
我跟您說

如果您真的不是工讀生

那些毀謗你的就可以直接告了

雖然會花你一點時間,但保證回收很多賠償金

這些賠償金夠你買好幾隻iPhoneX.(恕刪)



不懂法律 不要亂教


要告快告

之前好幾個說要告 還po 報案單的 後來什麼也沒發生



還有 s開頭的網友 意圖就是來戰的 用偏激的語言來用非事實抹黑

我兩種系統也都有用
不是只有你


但正常人不會這樣
三星 請工讀生攻擊 是法院認證的 本來還可判賠1000萬

做生意就做生意 找一堆網路打手在那抹黑 這種手段的確有效
但遲早人會有報應


另外。三星收買官商勾結 也是韓國法院認證 都收押了

這種公司的產品 基本上 就反應了該公司的低道德的經營理念
產品從一開始也猛抄蘋果

要支持 你們去支持吧


metta-sati wrote:
不懂法律 不要亂教


要告快告

之前好幾個說要告 還po 報案單的 後來什麼也沒發生


"
第310條 誹謗(毀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能證明他是工讀生自然就無罪囉
我想既然大家這麼指責,應該就是有證據
所以就沒事

但相反的如果他提得出證明不是工讀生(他都說不是了)
既然搞錯了,總不能毀謗完後再說不是故意的
這樣好像也不太對
就付點責任也沒什麼的
google "標題 + yuxian" 或 "yuxian.yy" 有非常完整評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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