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s960213 wrote:我更好奇...對方是...(恕刪) 別人撿到手機不想另外拿去警察局我倒覺得還好但前提是他真的有想要歸還之前有在陪女王逛街時掉過一次學生時代都覺得還好但開始工作的公司手機掉了實在很慌張裡面也有存一些資料不確定有沒有備份真的百感到交集忽然女王打通電話對方接起來時我真的覺得有一種喜極而泣的感覺對方人好到繞到我們家所以當時我包了3000元的紅包吧這3000元我把它當作訓誡自己的金額還有感謝對方把手機跟資料還給我我倒是覺得對方沒特別要求什麼時身為大意的人你應該要表示點什麼才是換個角度想如果手機沒拿回來那就不是飲料錢可以解決的事情了
ks960213 wrote:我更好奇...對方...(恕刪) 表達謝意是一定要的,給紅包、禮物、一杯飲料...就看手機殘值再決定給什麼樣的謝禮,最直接又沒爭議的就是包個紅包吧,禮物飲料類每個人喜好不同,別花了錢人家又不愛,至於對方是拿回家?送警局?猶豫要不要還?就別去想了,拾金不昧是美德,但是面對誘惑時,有幾個人能抗拒?最終理智已戰勝貪婪,就該給掌聲,別再探討他到底是何心態?
pulacc wrote:我曾經在高山拾獲nokia...(恕刪) 我也曾經有過經驗,但是電話真的別亂打,打給他媽媽還好,我有一次在礁溪撿到手機,很直覺得就撥回他家,結果他太太接的電話,她說她先生去台中出差,怎麼手機會掉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