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 5會有新機就掉漆的問題,在買時也沒發現有掉漆,回到家後才看到,打電話給店員,她有叫我去換新機。
iphone 7 plus有電流聲,我也是拿回家使用了3天,才發現有電流聲,打電話給店員,她也叫我拿回去換,目前在等貨到換新機。
這二支手機都是在7天內換全新機給你,我都是在台灣大的特約門市辦的,希望星期日拿到手機是沒電流聲阿!
u2194739 wrote:
若未修法,依法,門...(恕刪)
其實我會開這大樓的原因,當然不是我們擺明硬要在這家買,
或已經說了不換您都同意了,事後才故意來灰的白目心態。
而是兩個理由:
1.現場好好的,偏偏回家沒多久就是出了問題,事情已經發生,還是要捍衛自己的權益
2.這些店員說法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小知識。
我非常同意前面幾位朋友說的,沒有人逼你在這家店買,小弟絕對也是選擇好的服務商與店家,
不好的店家一次經驗就夠了,市場機制讓它自然淘汰不在話下,
自己很幸運這一次選了優良賣家與完美的手機,但其他朋友呢?下一次呢?
一支手機好幾萬,不幸出事了,再來摸摸鼻子認賠這樣真的好嗎?
我相信如果不是缺貨的i7,也許不會這麼麻煩,
我們不用熱心地替店家擔憂與袒護其經營上的利益,他們該主張的利益沒有少過,
甚至更多,站在什麼角色做什麼事,何況,這本是消費者的權益。
所以小弟提的觀念最好不要用到,但出事時,解決問題比什麼都重要。
澄清一下,就算簽了合約您同意他的退換貨流程而購買了,
但
"我國民法關於契約之效力係以「當事人契約自主」為原則(即:只要當事人關於合約之重要事項達成合意,契約即成立)。惟契約之約定如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或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依民法第71及72條之規定,該契約無效。"
又,法律位階:1憲法2.法律3.法規4.一般行政命令5.私人自訂契約 。
所以如果合約違背法律本身,自訂契約是可以主張無效的。
至於打不打官司?成本效益高不高?瑕疵怎麼舉證認定?或是不是這樣算了讓店家省麻煩?
這就由個人價值觀評估了,不在此討論話題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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