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蘋果,神腦

兩周前在神腦台北總公司給兩個選擇時就已選擇付12500圓換整新機了
發這文只是覺得神腦與蘋果所簽訂的契約對消費者太不公平,在客訴時我直言這根本像清朝時跟列強簽下的不平等條約一樣
我知道契約訂定過保不能維修就是12500換整新機不然就自己看著辦
但手機使用以來十分呵護從未使他有任何損壞連神腦維修單都註明無損壞無刮痕
而檢修結果更查不出損壞部位或原因
在消費者毫無可歸責之狀況下下載官方更新軟體造成死當,就因為過保兩個月所以就全是消費者的錯
難道蘋果對其產品只有一年的信心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