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大多數的國家對於任何產品都有安全規範,但是安全規範取得方法卻大不相同。
以歐美國家為例,大多採用自我宣告的方式,用極端一點的說法,只要自己把符合安規的貼紙貼上去就可以賣了。
當然像Apple這種大公司,一定會找符合規範且取得授權的實驗室來做測試,並取得合格的測試報告。這種報告通常在產品開發中期,有足夠成熟的產品就會送到實驗室取得報告。
所以歐美國家通常是量產就可以開賣了。許多大家瞧不起的國家,可以比台灣早發售是因為,它們的安規大多是直接接受歐美國家的安規報告,或是轉個證書就可以了。
台灣則有不同的做法,產品要送商檢局檢測。還有一點很奇怪的是很多的測試都是商檢局委外檢測,這些檢測單位怎麼找出來的完全不曉得,只能透過商檢局委外的單位才能檢測。
所以Apple產品要在台灣上市,一來因為保密的關係,只好等產品發表後才能送商檢局,二來這些受商檢局委託檢測的單位又不受Apple的約束,愛測多久就測多久。這就是為什麼Apple產品沒辦法在台灣前兩波就發售的最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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