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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IPHONE4S 寄回台灣

FYI,
LA = Louisiana
TX = Texas

johnsome13 wrote:
我最近要寄一隻回來加...(恕刪)


台灣跟美國沒簽FTA 東西通過國家邊境就會要交關稅

3000以上就要交

還記得SARS 很多人捐N95寄到台灣

被扣在海關 因為沒交關稅

後來不知道哪個好心人花了95萬才可拿出來

有時候你熱愛的國家可以很白目的

ueilan wrote:
台灣跟美國沒簽FTA...(恕刪)


其實該繳的稅都繳的話 價錢不會比水貨便宜到哪

你看香港不是常常有人肉走私iphone還是用拋繩槍傳ipad過河到大陸

就是要逃關稅
很感謝各位前輩的告知

小弟跟朋友討論過後

剛好因為有另一位友人將在聖誕節前夕回台灣

所以我們決定請他們順便幫忙帶回來

這樣"比在台灣買便宜"的這個價值就保存住了

謝謝大家的指導
兩隻手機自用是不會課稅的 ... 樓主多慮了!

JMERIC6210 wrote:
洛杉磯不就是LA.....(恕刪)


洛杉磯只是加州的一部分,

那位同學說得 LA 是指 路易斯安那州,TX 是指 德克薩斯州,這都是正確用法沒錯的

sergehsiao wrote:
兩隻手機自用是不會課...(恕刪)

自用不會被課稅??

但是前幾樓某位前輩說從加拿大寄兩隻回來就被克了稅

難道是寫法的問題還是什麼的問題嗎???

因為本身是工科的 也沒寄過任何國際包裹

所以關於這方面的知識真的是零

讓大家見笑了 真不好意思
基本上!!你寫金額低於50被課稅的機率就不高拉!!
只是你也要有面對相當的風險!當貨物遺失可能只會陪你當初寫的保值價錢而已!!

一奇一 wrote:
基本上!!你寫金額低...(恕刪)


如果物件明寫禮物

然後金額寫50 這樣X光機掃過去就過了嗎??

還是海關會打開來看內容物??

我請朋友從澳洲郵局一次寄了四支回來沒被台灣的海關課稅耶。
我有請朋友註明是禮物,內容物寫IPOD,金額3200元,
會不會是台灣的海關以為是新台幣3200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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