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克斯 wrote:確認是我的手機後~我拿起皮包想要謝謝時~對方說不用了啦~這只是小事~那我改口說請吃飯~對方說真的不用了~這世上還是有高貴情操的人啊~萬分感激再感謝~謝謝民生社區的陳先生! 做好事的感覺會比拿到獎金還來的開心qwqwqw225 wrote:"上天有好生之德" ...(恕刪) 這是勸世用的
Wiiroro wrote:溫馨~不過真的一定要多傳那第二封法律警告的簡訊嗎如果我是當事人,看到第二封心情肯定不太好.....如果他們會操作開簡訊來看手機可能已經在河底了XD 非常同意~如果是我,假設手機有啟用任何定位的功能,我也只會傳第一封簡訊,第二封簡訊說白一點,嚇沒有經驗的小孩比較有用吧。真的要追蹤,那就默默的追蹤就好,說出來只會讓對方扔掉你的手機而已。單純扔掉事小,如果遇到比較無良一點的,拿你的手機去測試果汁機強度,那就有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