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打從4.0之後就用注音了,因為內建注音變得很好用,
就像你所看到的用兩手(拇指)打可以打的很快
手寫只會用在當某個字不知道怎麼發音時使用
為什麼改呢,不是因為手寫不好,而是手寫每寫一個字都要選字一次
注音和其他輸入法,你可以打好長一排的字後,iOS會自動幫你選字,節省很多時間
前面也講過了,怎麼打會變快,就是熟能生巧
熟了以後不管用內建的還是iAccess, 都已經不用看就記得鍵盤的位置,打字自然就快
(我個人是比較喜歡內建的,因為內建比iAccess按鍵要大,更不容易誤觸其他鍵,一開始不容易習慣,但使用一段時間後,不等鍵盤轉換之前就能夠按在正確的位置上了,所以速度和正確率都有增加)
回想你當初學習電腦鍵盤盲打,不也是經過這樣的一個過程嗎
只要一點點決心和多一點點的學習,誰都可以做的到(怕按錯打錯字就轉橫向來打)
ninjakai2291 wrote:
恩恩~感恩!我想大家...(恕刪)
C'est La Vie! 法文「這就是人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