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規模如此龐大的線上商店,音樂,影片,軟體,轉檔,燒錄一把抓
,每天讓數千萬人上網逛的不亦樂乎,這樣的建置規模,投入人力,該
不該算入成本?
到看老弟不要的手機像小山一堆,最近的一支叫SONY Ericsson-W960
,一樣用不到丟給我,手頭只留下iPHONE 3GS,我就知道,iPHONE成功
改寫了人類使用掌上裝置及移動通訊的歷史。
用PC的觀點考慮iPHONE,應該得不到答案,但從MAC一向軟硬體一把抓
的歷史追尋,iPHONE的種種現象只不過是一脈相傳的展現,不用大驚小怪,
別再考慮價錢,光想可以隨時用iPHONE的以萬計算的軟體,在天涯海角發揮
創意,不用受電腦開機慢,體積大的拘束,這點就足以值回票價。
都市夜更深,不為不幸人停留,只為資本服務;看不清,又何必眷戀。
創意不用成本嗎?想法不用成本嗎?設計沒有成本嗎?實驗不用成本嗎?
所有的設計產品都有以上的心血結晶,真的是不明白,為什麼就是有些人常常會忽略這些層面。
如果買東西都建立在這個想法之上,那所有的東西不就毫無價值可言!?
慣於賺錢的我們到底把創意當成了什麼,這篇章到是可以讓人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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