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presso wrote:
如果沒錢,就用低檔貨...(恕刪)
+1 我的觀念跟你一樣
台灣以前是仿冒王國, 是可恥的過去. 該檢討並改進. 但已經21世紀了, 台灣走過這麼久, 應該要有智慧財產權的觀念了.
對岸教育, 文化 跟我們不同, 我們不能去責難他的不守法觀念
但就"台灣人", 受了這麼多台灣教育, 跟歷史經驗.智慧財產權的觀念應該要抬頭了. "現在"台灣人 還是去買山寨機且顛倒是非辯稱非仿冒品
這種行為已經不是可恥了, 是無恥!!
就像上次新聞報的, 藍綠立委 都有人再用IPHONE山寨機,還說開會時無聊可以玩 立法委員 在國家殿堂公然違法, 請問這是哪國家的"立法委員"
立委會沒錢買正版嗎? 無恥到這種地步
更甚者還說因為比較"方便", 因為正版沒有數位電視, 山寨機有.
那不會帶一台 數位電視+手機 嗎?
嫌麻煩? 我們的立法委員 因為貪圖"方便"就帶頭做違法行為? 真是無恥到極點了
買不起iphone就別買了 假的iphone簡直是垃圾
就像一個化妝出來的美女 加上又 沒有腦袋
不知iphone如何使用的人 也不要買啦
a2190tom wrote:
身邊不乏一堆朋友使用山寨機
有的是猛批評iPhone難使用(iPhone缺點放大再放大)
有的覺得還是iPhone好看又時尚,只因為原版太貴,所以買山寨機過過癮(教練就是其中一個)
hoolai wrote:
想想小時候 台灣不也是仿昌王國 還有什麼301特別條款(抱歉不知是不是,反正有被制裁就對了)
以前叫仿冒會被制裁,現在叫山寨,國際還大辣辣的呼應!!!!
特別301:
2005年1月19日: 台灣自「優先觀察名單」(Priority Watch List)調降為「一般觀察名單」(Watch List)
2009年1月17日: 台灣由特別301除名;USTR在17日公佈年度301不定期檢討結果,讚譽台灣加強智慧財產權(IPR) 的執法與法制,已經自2001年美方所稱的「盜版者避風港」蛻變成今日的「創新及研發聖地」
今年台灣才剛剛由特別301除名!
山寨產品 黑心貨 毒玩具.....
台灣可是這些的始祖!
2001年之前的台灣就跟現在的大陸一樣
台灣又比別人文明多少??? (文明八年????)
沒想到現在看不起別人
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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