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BURGERS wrote:1234567891...(恕刪) 哈哈,樓主應該可以找幾篇有涉及刑民法的提告我想光合解金就夠買好幾部iphone6了也可以讓酸民們上一堂有價的法治課程日後也可以減少網路資源的浪費一舉數得
dcallyou wrote:是我看錯嗎??sym...(恕刪) 因為車禍我在警局做過筆錄...我覺得警察會打錯字不意外...尤其想到當初我做筆錄那個警察在用電腦輸入筆錄時,會讓你抓狂那樣。筆錄完成後他會請你檢查是否有疑問的地方或是錯字~請你圈選然後他會再去修改一次,然後再印一份新的給你確認一段句子中間有個錯字,他不會用選擇鍵往左退回然後去修改錯的那個字而是直接用"<-"一個字一個字刪回去,然後再重新從錯字的地方修改完然後再重打一次但是警察在處理事情方面都是很ok,就是打字選字有問題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