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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樓有更新 中華電信板橋府中捷運服務中心不讓我錄音還作勢要趕我走


sapphire01 wrote:
身為店家為前提!你東...(恕刪)


我只能說~你想太多了喔~~


只不過是買一隻手機,

為什麼你要搞得讓自已這麼累

除了你累,店家也累 ? ? ? ? ?

有必要讓自已活得這麼累嗎 ? 開心的買來用不是很好

不過是支手機,搞些有的沒的幹嘛?如果今天換成別人這樣弄你或家人,你好受嗎?要搞人之前先問自己能不能接受被搞,同理心嘛!
我覺得買賣錄音很合理耶
雖然說我覺得一支手機兩萬多塊而以還好

多少房仲 多少不肖二手車商
買前:我們這個買完全車保固1年
買後:這問題我們沒有保固唷! 或 這個保固要收服務費唷!

我覺得為求自保錄音很正常
因為 錄音不但錄到我也會錄到你 雙方立場很公平


樓上一堆人在笑樓主的...哪天你遇到不肖業務的時候你就知道社會上沒人在跟你玩"同理心"這套....


rgm7979 wrote:
恩 加油 可以別回來...(恕刪)


走?走去哪裡?如果在外國跟台灣一樣拒絕你錄音

不就要再一次上M01發抱怨文?

老實說你有沒搞懂互相尊重的意思吧~
在孤獨的夜裡遠方星空彷彿特別美是否因有了你,所以所有事物都感覺特別美!
很多客服電話都有錄音存證
那些客服就有經過消費者同意?
怕被錄音的才有鬼吧!
我第二梯次預購的門市就是選跟樓主一樣的,只是我去領貨時先口頭詢問換貨的規定

正妹服務員是說拆第一隻有問題按照"Apple"規定不給換,所以我是直接說不要了。

樓主的錄音行為有先詢問櫃員而經同意才錄這點我覺得OK,人家都同意錄音了不知道那些頭好壯壯回酸文的人是聰明到看不懂咩?

而且店家說實話也有錄影/音,店家都可以自保,消費者為什麼不行?

店家有在我購買時告知詢問是否同意錄音/影嗎?根本就沒有!樓主有問已經是很尊重人了。

說到服務,Apple的直營店的確是可換到你滿意為止,這跟台灣人有什麼關係?

除非店家沒這規定我一直要他換,那當然是我的不對,但是人家國外的服務就是可以換也願意換

我們自己沒辦法做到我不會強求,只是這個也可以拿來說嘴真是超好笑。

樓主錄音大概我認為怕說店家說要給他換結果不給換,所以要錄音留證據吧,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來說,店家沒有簽字證明說會給你換的話,那就只剩錄音/影能證明了啊!

總之有經對方同的錄音/影我不知道那些愛鬧的人是在鬧什麼?

你可以覺得沒必要,不代表別人不能這樣做,要不以後你買車也不要裝行車記錄器算了,被撞車哥/姐賺飽飽你就不要上來被炮~

如果你真的裝了行車記錄器,你就要邊開車邊問路人的所有人是否要給你錄喔! 不對... 就算有問了同意再錄也會被人酸... 這不就是在說你自己嗎? 感覺這個版不是工讀生就是愛鬧的人,一點客觀性都沒有~

另外店家如果沒有要亂來的話,何必怕錄影/音?不就擺明有鬼咩?

消費者的權益是自己的就看你怎麼去維護,有經過對方同意的行為我不覺得樓主那裡有錯了。
店內錄影機是針對不特定對象
這是被動性錄影是你或他走進來被錄影
也是公開場所又不是更衣間
這點沒有問題
至於你對特定人錄影錄音那可就不同
如果對方不同意被你錄影錄音或事後有爭議
注意可能法院也會針對這點的證據取得有異議

不要以為消費者最大權益和義務通常也有個平衡點
自以為是的態度往往真的是讓人啼笑皆非
誰說零售業店內商品擺出來就非要賣你不可
除非是已經完成交易或已交付訂金
如有附加條件也要看清楚再簽名
在沒完成交易之前當然可以拒絕賣你
有人不知所云 可笑至極
跟暴民搶商店有何不同
也許版大是基於保護自己的立場
而且也沒有計劃要做些什麼不利店家的事情
只是不想要在有爭議時無法還原真相而已吧

不過最近幾年來”打死不接受一般服務流程或規定的客戶”在數量上確實大幅地上升
當然有些是自覺受了委屈、有些是天生的完美主義者…
這些特殊的客戶畢竟是少數
真正令人害怕的是背後有其它目的
心裡就是想著來佔便宜、拗東西的客戶
同時手法也不斷地推陳出新
而且在嚐到一次甜頭之後就會三不五時來重演一下

為了防堵這樣的客戶及他們的慣用手法
所以店家才會那麼地緊張
那麼地害怕聽到所謂”要錄音”這件事
因為整個過程之中只要有心無心地講錯了一點東西
之後很有可能會被當作呈堂證供
被有心人士死咬著要求”負責到底”

至於這件事
版大可能就是擔心自己吃虧所以要求錄音
而且也是開誠佈公的提出
所以也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

原來接待的專員也許經驗不足
另外基於服務的立場
所以對於錄音的要求也表示同意

而後來跳出來的另一位專員或主管
也許他曾經吃過這樣的虧
所以才會出面阻止、避免出現客戶挖洞給店家跳的情況
基於店家的立場這也沒什麼不對
或許只是手法粗糙、客戶感受不佳、沒能先行建立共識等等

這個事件中
每個人都有權主張自己的權益
過程不見得順暢或愉快
但該做的還是要做
無論是維護自己或者是公司的利益
如果到了有爭議的時候
那就要交給公正的第三方去判定

但在交由第三方判定時
一定要確保證據、證物的客觀性
所以錄音可以
但所有當事人都應該持有一份完整音檔
以免證據、證物被人操作弄或有”斷章取義”的問題出現

好了
是不是很累呢?
如果覺得有必要或很值得的話就去做吧
但別人也是有權力拒絕配合的
所以溝通時還是以取得明確共識為主
把時間精力耗在一些假設性或未發生的事情上真的是浪費時間啊~

bulltwn wrote:
店內錄影機是針對不特...(恕刪)


是的 不過之前看到的例子就是付了$才知道換貨規定等等喔

這樣不就有糾紛?所以才有人要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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