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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樓有更新 中華電信板橋府中捷運服務中心不讓我錄音還作勢要趕我走

那妳要不要把"中華電信板橋府中捷運服務中心"~
改成"中華電信板橋府中捷運服務中心的路人呢"??

這樣會誤導耶~因為你說專員可以給你錄音~是路人不給錄

只是路人怎麼會有名牌...
winnie~維尼 wrote :神腦的每個櫃台都有監聽麥克風,
就連展示檯的櫃子也有,
但是中華局內的我就不清楚了
這是業內大家都知道的事情阿...(恕刪)

這樣更誇張,業者可以監聽,
消費者不能錄音?
我去那麼多次也沒聽過店員有告知我會被監聽
這關iphone分區屁事啊? 樓主走錯門了。
看了大家回應的內容幾乎都一面倒反對樓主的行為,
不過樓主似乎也還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對,
反正這篇遲早會被管妹刪除的…
Mobile01的垃圾文愈來愈來多,哎~~

rgm7979 wrote:
我都不知道我到底亂到...(恕刪)


說真的~要是我自己的店

光看到你要錄音~

我就不會賣你了

因為知道這種客人

買賣後,說不定糾紛一堆

我寧可你不買~


rgm7979 wrote:
抱歉 我現在氣到有點...(恕刪)


服務人員應該秉持著顧客至上的態度,當然門市人員自己有錯,

但捫心自問,當客人一上門就要求要錄音,我心裡也會不舒服,

but keep this in mind "its' just a cell phone"

推薦你一本書"不要生氣"(小池龍之介著)
我只能說 現在這個社會有太多人心裡有並~為什麼不開開心心的去買愛瘋呢?為什麼什麼事情都要搞的疑神疑鬼呢?不就是一台手機嗎?
身為店家為前提!你東西擺出來賣了,人家拿錢跟你買,你就得賣

有法源根據的!
其實我比較想講的是
法律沒有規定,客人來一定要服務,也可以拒絕,
所以若不想服務,也不是犯法,所以不要看新聞撥什麼就學,
別忘記了!
店家都是領「營利事業登記證」,別忘記「營利」兩個字
政府是靠「營業稅」來收稅的
營業稅是從「店家利潤」來的
所以不要以為抓到「小辮子」就想拿著「雞毛當令劍」
上了法院,未必會贏

那無能的媒體呢?當碰到金主時,這個新聞撥還是不撥呢?
昨日,看到新聞,消費者被便利商店燙傷一事,消費者拿不到應有的賠償(連工作損失、精神賠償都來了)
結果記者去拍,也沒拍這是哪一間,也不直接說哪一間,是為了什麼?
然而這下可好,消費者想說鬧大一點,這下子便利商店說,交給總公司處理,
一介平民要跟律師團打官司?
以為進了司法程序之後,你的精神賠償、工作損失都會換成錢回來嗎?
請律師跟對方打官司,打贏就算了!打輸還要給對方律師費.

別以為發生了一件小事情,就想鬧上新聞,就想要求賠償,新聞的真實性與公正性,早已令人存疑,
若不討好「金主」就跟壹電視一樣,拿不到任何廣告,之後只有收攤的份。

人在世上不是只有手機,還有更多的事情更值得去爭取,差四塊就把人家說成黑店,沒放肉的內絲麵可以拒吃,市場自然會去淘汰這一切

還是這些「店家」沒有賠本賣,國稅局應該順應民意把這些店家給「停止營業」呢?




sapphire01 wrote:
身為店家為前提!你東西擺出來賣了,人家拿錢跟你買,你就得賣

有法源根據的!...(恕刪)

哪一個法?
哪一條
請舉出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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