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砲郎 wrote:
那有人手機放在桌上都不會注意得
一部分也要怪你自己吧
誰叫你讓人有犯罪機會
第二
包膜師
這是那時跑出來得 就跟當初一堆工程師一樣滿街跑
多個師有比較爽嗎
當初那個師不是每個人都掛得起得 要用命來換耶
第三
你是老闆 是吧
不然怎會說 請店內員工
如果是老闆 那也剛好啊 反正舊得不去新得不來
PS.
不要只有你掉過 我也掉過三四次不同時期得手機
想當初最早期start Tac那時 一個門號賣三四萬我也掉過
後來一萬八買了nokia 6110也掉過
NOKIA Vertu也掉過
我除了罵自己粗心外 也沒說啥 因為也找不回來
...(恕刪)
第1
手機不放桌上難道放地上放椅子上,路上穿短裙被強姦也是要怪自己嗎

第2
不叫包膜師難道要叫包皮師嗎,妳他X的管有沒有師

第3
老闆是怎樣,老闆被偷就活該嗎?你他X的什鳥邏輯
PS
你掉了活該,找不回來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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